赵瞳铱 周验旭 华声在线 2022-12-14 16:29:21
华声在线•新湖南客户端12月14日讯(记者 赵瞳铱 通讯员 周验旭)今年以来,长沙市组织开展防范化解重大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利剑”行动,全力保护环境安全防线。长沙市生态环境局积极响应,迅速行动,结合实际督查情况,曝光3起环境违法典型案例。
一.开福区某印刷企业以私设暗管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有毒水污染物案
案情简介: 2022年9月20日,长沙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开福执法大队现场检查辖内某印刷企业,该企业正常生产,2台在用洗版机中有呈深蓝色的显影液与无色的冲洗水,洗版机后侧2个阀门均通过灰色PVC管与一根长约20米的白色PVC管联通,将废显影液与冲洗废水排入车间外的雨水井中。现场采样显示显影液呈碱性。经调查询问,该单位自今年6月搬迁至此,8月中旬开始调试生产,在废水处理设备未安装的情况下,使用白色PVC管作为临时排污管道,将废显影液(危险废物)排放至雨水井。
查处情况: 该企业以私设暗管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有毒水污染物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长沙市生态环境局依法立案调查,于9月22日查封相关设施。因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于9月26日将该案件线索移送至长沙市公安局开福分局。
二.某仪器厂非法收贮废旧放射源案
案情简介: 2022年4月28日,长沙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核与辐射执法大队对某仪器厂放射源库开展现场执法检查,发现该单位贮存超出许可数量放射源2枚,经核实为2007年该仪器厂销售给珠海某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NDH-AII型核子土基密度含水量联合测定仪(型号428#)中的放射源;2020年5月4日上述两枚放射源未经环保部门报备以维修名义到达仪器厂源库,5月6日该仪器厂向珠海某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出具报废回收证明,确定该两枚源为已报废废旧放射源,告知对方已报废并作出相应处理。截至现场检查时,该仪器厂作为持证单位在了解废旧放射源处置法律法规要求的情况下,未对上述两枚放射源进行依法依规处置,而是一直将其非法收贮于仪器厂源库,带来了较大的风险事故隐患和一定的潜在危害后果。经检测,该单位放射源库辐射环境水平未超标。
查处情况: 该企业在未取得生态环境部颁发的使用(含收贮)辐射安全许可证情况下,非法收贮废旧放射源,违反《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责令企业将两枚废旧放射源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并处罚款。
三.望城区某再生资源企业未填报排污许可登记表案
案情简介: 2022年3月1日,望城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某再生资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该企业主要从事废铁、废钢的回收、拆解、打包,2021年1月份搬至现生产场所,现场检查时正在作业,总面积约1800㎡,主要生产工艺为废铁、废钢的拆解-剪切-打包,主要生产设备有1台液压打包机、1台剪切机、1台切断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该单位属于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经现场调查核实该公司未填报排污许可登记表。
查处情况: 该企业违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之规定,参考《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规定(2021版)》相关规定,责令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一审:卢小伟 二审:余画 三审:王亚奇)
责编:洪晓懿
来源:华声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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