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建厅:开展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

  湖南住建   2022-04-21 09:33:21

各设区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湘西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加强全省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安全管理,切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确保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整治时间

2022年4月中旬至2022年7月底。

二、排查整治对象

(一)户外广告设施。

1.附属式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在建(构)筑物上的户外广告设施,包括屋顶户外广告设施、平行或垂直于墙面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围墙(围挡)上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

2.独立式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在地面上的户外广告设施,包括立杆式户外广告设施、底座式户外广告设施、大型落地户外广告设施、大型高立柱户外广告设施及实物造型户外广告设施。

(二)户外招牌设施。

1.附属式户外招牌设施:设置在建(构)筑物上的户外招牌设施,包括平行于墙面设置的户外招牌设施、垂直于墙面设置的户外招牌设施。

2.独立式户外招牌设施:设置在地面上的户外招牌设施,包括竖向独立式户外招牌设施和横向独立式户外招牌设施。

(三)其他已明确由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负责监督管理设置在道路两侧和公共场所,以及移动载体上的户外广告设施等。

三、重点整治内容

(一)设置不符合要求且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

(二)责任主体不明晰的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

(三)户外广告设置责任主体未定期开展安全检查、经检测不合格或提供虚假检测报告的户外广告设施。

(四)占用消防设施、消防通道或逃生出口的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

(五)存在倾覆垮塌移位、悬挂高空坠落、线路陈旧裸露漏电等重大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

四、工作任务

(一)认真开展排查。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地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要尽快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建立排查责任清单,实现对各类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全覆盖、无死角的安全隐患排查。通过开展大排查活动,各地要进一步摸清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总体情况,建立安全隐患问题清单。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应参照《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技术标准》(CJJ/T149-2021)进行,具体检查要点附后(见附件)。

(二)迅速组织整改。各地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要建立整改台账,逐一销号管理。要指导监督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责任主体制定安全隐患整改计划,明确整改目标和整改时限。安全隐患整改期间,要落实安全管控措施,明确责任单位和管控要求,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有重大安全隐患且属本次活动重点整治内容的,要挂牌督办,坚决整改到位。

(三)强化监管执法。各地要加强户外广告设施审批和广告招牌备案的事中、事后监管,认真履行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及安全状况等行政检查职责,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责任主体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建设或施工单位未采取安全保护措施违规设置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坚决防止执法“宽松软”。各地要结合“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监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要深刻认识开展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进一步扛牢安全生产政治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坚决防范涉及户外广告和招牌安全事故,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稳定环境。

(二)压实主体责任。按照“谁设置、谁负责”原则,进一步压实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主体责任,各相关企业、产权单位(个人)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加强对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的安装、保养、检查、维修、更换、拆除、信息管理等日常管理和安全检查,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及时开展全面自查,做到安全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改。

(三)加大督导检查。各市州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要指导督促所属县(市、区)城市管理执法部门积极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各县(市)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要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做好村(居)民自建房户外广告设置安全管理工作。请各市州及时收集汇总本辖区工作开展情况、主要做法及取得的成效,并于7月底前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厅城市管理和执法监督局。省厅将结合年度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对市州开展情况进行抽查,抽查结果将适时进行通报,并作为城市管理执法主要参考指标纳入年度评价。

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 安全检查要点

1.基础及地脚螺栓:基础无开裂、倾斜,钢筋及地脚螺栓无外露、松动、锈蚀,螺母无松动、锈蚀、缺失。

2.锚固螺栓及被依附体:被依附体结构无开裂、破损,锚固螺栓无外露、松动、锈蚀、缺失。

3.构架及连接:杆件平直,无变形、脱落;焊缝完好,无裂纹;连接螺栓完好,无缺失、松动、锈蚀。

4.面板及围护:面板及围护完好,无渗水、变形、翘裂、脱落、破损;扎绳管(杆)固定牢固,无脱落、锈蚀;画面材料完好,无破损、老化、褪色;显示单元固定完好,未松动。

5.构架防腐:涂层完好,无剥落、龟裂、风化;杆件无锈蚀。

6.电气及照明:电气控制系统。电器件动作灵敏、绝缘完好、触点无碳化,接电气控地可靠;电缆、电线绝缘完好,无老化;金属箱体及门扇接地(柱、桩)连接可靠;箱体固定可靠,无锈烂,防水防腐完好,门锁完好。照明系统。灯具完好齐全、固定无松动、接地可靠;灯杆固定牢固;导管(电缆桥架)及接线盒接地可靠、固定完好,无缺失、破损;电线与构架绝缘措施完好。霓虹灯装置。灯管完好,无老化、破损,固定规范,无松动、缺失;镇流器金属外壳接地可靠,高压输出线绝缘规范、可靠。

7.防雷设施:防雷装置完好,无损坏;接闪器、引下线焊接良好,无脱落、无锈蚀;金属部分等电位联接良好,无脱落、锈蚀,接地可靠;电涌保护器(SPD)运行状态指示正常。

责编:张云龙

来源:湖南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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