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是湘潭 2024-01-16 10:48:25
近日,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委托按月提取偿还长株潭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实施细则》,这标志着长株潭住房公积金跨中心按月还贷提取政策正式落地施行。
过去,在湘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市民,如果在长沙或者株洲购房,必须先自己支付一年的房屋贷款,一年后才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并且是以年为周期。根据《关于委托按月提取偿还长株潭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实施细则》的规定,职工缴存在湘潭中心,贷款在长沙或株洲任一中心的,可以向湘潭中心申请办理委托按月提取业务,签订《湘潭住房公积金委托按月提取还贷协议》,从业务办理的次月起,湘潭中心自动将上个月的还款额打入职工的银行卡,用于偿还长沙或株洲异地公积金贷款。
据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相比较过去职工每年需要办理一次还贷提取业务,跨中心委托按月提取上线后,将方便想在长沙或株洲购房的市民。
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提取科科长 杨 文: 真正实现了长株潭异地贷款还贷提取只跑一次,节省了时间、提升了效率。跨中心委托按月提取业务的落地,是继统一部分政策、精简业务资料后,长株潭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的又一重要举措。
未来,三地中心将继续深化业务合作,加强信息共享,确保三地住房公积金服务更加惠民、便民、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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