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2-27 10:22:19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2月27日讯(通讯员 段杏勤 侯敏超 )2月26日,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成功调处一起未成年人购物纠纷,双方在市场监管人员的努力下达成调解协议。
当天,赵女士通过12345反映:“自家的孩子(9岁)于2024年2月25日下午在会同县某小学对面的商铺里购买了110元的游戏机,认为该物品价格过高且孩子年幼无法辨识消费价值,便要求商家退钱,但遭到商家拒绝,引发纠纷。”为此赵女士将商家投诉至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投诉后,立即派出维权工作人员前往核查处理。经现场调查核实并组织双方学习《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双方都明白了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工作人员耐心调解,商家最终同意退货,但需收取商品折旧费30元,双方达成和解。至此,这起消费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在此提示广大经营者,在未成年人没有家长陪同单独购买商品时,应当进行必要询问,经营者也有责任和义务引导未成年人正确消费,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同时,家长也要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对孩子的零用钱给予合理的数额和使用范围,避免此类纠纷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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