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个人养老金制度,12月15日起实施!

    2024-12-13 10:17:04

2024年12月12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发布《关于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的通知》。个人养老金制度自2022年11月在36个城市(地区)先行实施,两年来,先行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制度总体运行平稳。

自2024年12月15日起个人养老金制度将推广至全国。

值得注意的是,制度从试点到扩大实施至全国范围后,国家又增加了一些新的规定。

个人养老金制度

个人养老金是指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实现养老保险补充功能的制度。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 ,自主选择购买符合规定的金融产品,实行完全积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到达退休年龄时,又多一个养老金来源、作为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充。与普通银行理财或基金、商业保险不同,个人养老金缴费可享受延期征税的优惠政策。

实施范围

(一)实施时间

自2024年12月15日起,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 ,均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

(二)参加方式

参加人可以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APP等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或者符合规定的商业银行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并在商业银行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参加人每年可以两次变更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开户银行。

(三)扩大税收优惠政策实施范围

个人养老金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范围从先行城市(地区)同步扩大到全国。

优化产品供给

扩大实施后,人社部等部门还明确,在现有理财产品、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和公募基金产品基础上,将国债、特定养老储蓄、指数基金纳入个人养老金产品范围 。金融机构要做好个人养老金产品资产配置公示等工作,依法依规开展投资咨询服务,探索开展默认投资服务。加强对金融消费者、投资者的保护,保障参加人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通知要求,审慎确定开办个人养老金业务的商业银行范围,鼓励支持商业银行销售全类型个人养老金产品。 商业银行要健全线上线下服务渠道,为参加人变更开户银行、领取个人养老金等提供更多个性化服务,为理财公司、保险公司等机构开展个人养老金业务提供便利

每年缴费上限1.2万元,

缴费、领取均享受税收优惠

人社部养老保险司有关负责人介绍,缴费额度主要从保持适度补充养老水平、体现增量改革的角度出发确定的。未来,国家会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发展情况适时提高缴费上限。

按照银保监会发布的《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个人养老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商业银行对资金账户免收年费、账户管理费、短信费、转账手续费。而国家对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缴费、领取都有个税优惠

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养老金账户用于登记和管理个人身份信息,并与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关联,记录个人养老金缴费、投资、领取、抵扣和缴纳个人所得税等信息,是参加人参加个人养老金、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

完善领取条件和办法

(一)增加领取情形

除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等领取条件外,参加人患重大疾病、领取失业保险金达到一定条件或者正在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可以申请提前领取个人养老金,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二)丰富领取渠道

参加人达到个人养老金领取条件,可以通过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和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实后,由开户银行将个人养老金发放至本人社保卡银行账户。

(三)完善领取方式

参加人可以选择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个人养老金。参加人提出变更领取方式,商业银行应当受理。

个人养老金制度实施,

对基本养老金发放是否有影响?

对社保支出的“大盘子”问题,人社部权威专家曾向新京报记者表示,政府补助是法定的基金筹资来源,财政可以在每年做预算时,根据基金当期的征缴情况和基金的支付情况安排预算资金,确保养老金的发放。从这个意义上说,养老保险不存在缺口的问题。虽然有个别地方存在当期征缴和当期支出的收支差,但支付的缺口并不存在,养老保险是以政府信誉担保的。

那么,个人养老金制度是一项什么制度?它的实施和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有什么关系?个人养老金制度在我国的养老保险体系中扮演什么角色?

人社部副部长李忠曾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对我国的养老保险体系作过解释,其中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即所谓养老保险体系的“第一支柱”;由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建立的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是我国养老金体系的“第二支柱”。

个人养老金是国家关于第三支柱的制度性安排,个人养老金与其他个人商业养老金融业务共同构成养老保险第三支柱 ,二者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李忠表示,个人养老金有利于在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基础上再增加一份积累,退休后能够再多一份收入,进一步提高退休后的生活水平,让老年生活更有保障、更有质量。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中国社会保障学会秘书长鲁全介绍,个人养老金是自主选择的结果 ,不是强制性的制度安排,它和强制性的公共养老金之间没有必然联系。

鲁全表示, “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是由于老百姓对养老金的需求在提升。打个比方,如果按照50%的替代率来算,退休前收入5000元,退休后拿到2500元养老金,可以维持老年基本生活,但对于满足高质量的退休生活,就显得不够了。老百姓退休后,既要吃饱穿暖,还有一些更为丰富的生活需求,这就需要更高的养老金水平,补充层次的养老金制度。

文案:曾钰潆

编辑:黄春华

责编:龚琦涵

一审:龚琦涵

二审:谢峰

三审:田雄狮

我要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