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29 11:19:16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11月29日讯(通讯员 彭禹)为切实加强全市辖区内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韶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9月至11月连续开展道路安全整治行动,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确保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在为期3月的整治中,共查处3起驾驶货车违反规定载客的违法行为。
案例一:2021年9月8日,韶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视频巡查时发现,一辆轻型厢式货车疑似非法载人,大队高度重视,迅速部署警力设卡拦截,查获到一辆车牌号为津AXK102的轻型厢式货车涉嫌非法载人,经查,该车10人均为附近施工项目施工人员,该车核载2人,实载10人,民警依法对驾驶人处以驾驶证记6分,罚款1000元并扣留机动车的处罚。
案例二:2021年9月18日,韶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凌晨5点前往团田路口蹲守,在1小时后查获一辆车牌号为甘AA4U87的轻型厢式货车涉嫌非法载人,经查,该车除驾驶人白某外,其余17人均为附近施工项目施工人员,且与9月8日查处的津AXK102货车属于同一项目部人员,该车核载2人,实载18人,民警依法对驾驶人处以驾驶证记6分,罚款1000元并扣留机动车的处罚。
案例三:2021年11月4日,韶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杨林乡巡逻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京HJP612的轻型仓栅式货车车厢满载人员,民警随即拦下该车检查,经核实,该车9人均为附近项目的施工人员,该车驾驶室载有4人,车厢载有5人,属于严重超员,民警依法对驾驶人处以驾驶证记6分,罚款1000元并扣留机动车的处罚。
交警提示:货车在设计和制造方面,只是为了满足货物运输需求,没有安全防护设施,如果违法载人,在车辆拐弯、急刹车等紧急情况下,极易导致乘坐人员摔倒磕碰,最终造成群死群伤的交通事故,是严重威胁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请广大驾驶人员一定要依法安全文明出行,提高安全意识,杜绝此类违法行为,切勿贪图方便。
责编:胡孟婷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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