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1-12-22 12:18:02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的12月22日讯(记者 徐典波 通讯员 黄湘宜)12月21日,岳阳县人民法院联合县人民检察院、东洞庭湖渔政监察执法局,在东洞庭湖鹿角码头共同开展打击非法捕捞公益诉讼增殖放流活动,共计投放草鱼、白鲢、鳙鱼、青鱼等鱼苗446万余尾。本次鱼苗购置款21万余元由8名非法捕捞涉案人员承担。
2020年10月底起,陈某、黄某等8人合谋,多次到长江流域禁捕水域非法捕鱼,经鉴定,8名被告人的非法捕捞行为造成生态渔业损失价值21万余元。今年10月21日,陈某、黄某等8人被检察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岳阳县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就刑事附带民事部分依法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并达成民事协议,决定由8名被告人共同购置价值21万余元的成鱼或鱼苗446万余尾,在洞庭湖水域放流。
放流现场,承办法官以案释法说理,讲述非法捕捞水产品对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及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自2020年以来,岳阳县人民法院共审理涉环境资源刑事案件42件,其中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5件,通过增殖放流活动陆续在洞庭湖水域内投放鱼苗2616万余尾。
岳阳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古田,党组副书记、政治部主任陈业文,岳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吴勤,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岳阳县东洞庭湖渔政监察执法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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