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22 16:15:50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通讯员 彭洁 杨建
自湖南省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以来,湘潭县积极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行“党建+林长制”,强化党员责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目前,湘潭县已全面建立县、乡、村三级林长制体系,吹响了生态振兴的号角。
11月初,湘潭县中路铺镇晓霞山森林公园附近道路正在修缮、拓宽,一棵树龄50余年的枫树成了“拦路虎”。不砍?道路要改道,成本要增加。砍掉?又可惜了这么一棵大树,支村两委与施工队左右为难。前来巡林的中路铺镇党委书记、第一林长周风华了解相关情况后,果断做了决定。
中路铺镇党委书记、第一林长周风华介绍:“我们和施工方村上进行了多次协调,增加了5万元的经费预算,进行了调整,保护了那棵大树。”
目前,湘潭县建成“一长三员”(即林长+护林员+监管员+执法员)分区负责的网格化管理体系,县、乡、村三级林长由各级党组织负责人任第一林长,在日常巡林的过程中,对林木、林地、野生动物保护,森林防火病虫防治等核心工作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实现对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指挥决策和管理能力的全面提升。
周风华说:“我们主要分几个层级,镇党委书记是第一林长,第二是分管负责人具体抓,第三个层级是村上的支部书记担任村级林长,充分发挥党建的作用,支部书记调动发挥村上党员的作用,实行分区包干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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