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08-10 08:06:46
公 示
《永州市梅湾小学人行天桥项目规划设计总平面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之规定,该方案须批前公示。其公示期为:2022年08月01日至2022年08月09日,共7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七条之规定,利害关系人有权提出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审批部门反映(须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并有权申请听证,应在公示期及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审批部门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公示期满,将根据公示情况依法按程序报批。
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07月27日 制
审批部门联系人:何 肖
联 系 电 话:0746-8127576
审 批 单 位: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北事务中心
公示牌责任单位:永州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雷女士
联 系 电 话:19918916065
责编:刘跃兵
来源: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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