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点意思丨古代教师也讲升学率 绩效低要罚米

  新华网   2017-01-01 14:36:21

小么小二郎,背着那书包进学堂,不怕太阳晒也不怕那风雨狂,只怕先生骂我懒,没有学问无脸见爹娘……”

现在的孩子真的课业很重!一个学生书包的重量为7.8公斤,在应试教育面前,家长、孩子、老师都身心疲惫!真的好想生活在古代啊!

BUT!小编听说:据说古代教师也讲“升学率” ,绩效不行竟要罚米?一起看看吧!

古代也有“教师资格证”

在西汉以前,教师多是推荐,并不需要从业考试。但到东汉时期,中国出现了教师“资格考试”——要想成为太学博士,得通过太常主持的考试(有点类似今天教育部主持的考试)。

在古代,教师的入行门槛那是相当的高!如今,只要你是满足条件的合法公民,都有机会考取教师资格;然而在古代,只有经学名流才有任职资格!而且,对教师个人的教学经历和年龄都有相应的规定,要求曾教过学生50名以上,年龄不小于50岁。想想现在,很多教师50岁都已经退休啦!

那时对包括教育行政官员和教师在内的学官,同其他官员一样,均要定期“考课”,一般每年一小考,三至五年一大考。考核内容分业务、品德及教学效果等,考核结果分为九等。其中,授课数量是考核定级的重要标准之一。此即《登科记考》中所说的:“诸博士、助教,皆计当年讲授多少以为考课等级。”

宋熙宁八年(公元1076年)实施的“教官试”制度,大概是中国教育史上最难通过的教育主管和教师资格考试。《文献通考·学校七》称,由于考试过严,元丰元年(公元1078年),全国州、县的教授“只五十三员”,“盖重师儒之官,不肯轻授滥设故也。”

教学质量挂钩“升学率”,考不好要“罚米”

在唐宋及以前,对教师业务的考核主要在“教学量”上,明代则开始与教学质量和升学率挂钩。

明朝对教育主管和教师的考核,除了和其他行业官吏相同的“考满”、“考察”外,还单设有“学官考课法”。

“学官考课法”是明太祖朱元璋推出的教师考核制度,于洪武二十六年(公元1393年)颁行。该考核办法的中心是,“以九年之内科举取中生员名数为则,定拟升降”。也就是说,只有达到一定的升学率,教师才有可能被提拔。

据《明会典》记载,府学教授有9名学生在乡试中举,州学学正有6名学生中举,县学教谕有3名学生中举,方算称职,可获升迁资格。

平时对教师也有考核。如在月考中,学生三月无长进,教师要被扣工资。当时教师工资由现钞和米两部分组成,扣工资的形式主要是“罚米”。

如果学生在学年末举行的“岁考”中仍不进步,问题就大了——凡府学12人、州学8人、县学6人以上无长进,府州县地方官及所属学校教师除被“罚俸”外,还要被“训导”。

更狠的是,如果“岁考”中,府学24人、州学16人、县学12人以上无长进,要取消教师资格。不仅教师被处理,府州、县的地方官员也跟着受罚,要被处以“笞刑”。

对国子监教师的考核更加严厉。永乐七年(公元1409年)六月,北京国子监学生唐谦等想出来做官,吏部安排考试,结果成绩很差,“不通经书”。按规定应该将主管教学的司业(相当于副校长)赵季通治罪。明成祖朱棣听说后,就此向全国下发“红头文件”,规定“凡弟子员再试不知文理者,并罪其师,发烟瘴地面安置。”

学生学不好,教师要被发配到环境恶劣的地方去,这大概是中国古代教育史上,考核教师最狠的一项规定吧!

考核严怕啥?古代老师工资高呀!

虽说古代公办教师的入行门槛高,考核也很严厉,不过俗话说“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古代“在编”的教师工资可是很高的!

在古代,教师与官员一样也都有稳定的收入。汉代太学博士的官秩,初为四百石,后升为六百石。四百石级别,每月的工资(俸禄)是50斛谷物,以“汉代1斛(石)=2市斗=27市斤”来算,50斛相当于今天1350斤;以成人每人每月消费30斤来算,够45人消费,这是当时大县县丞的工资水平,属“副县级待遇”。而六百石则为70斛,是当时郡丞才享受的“副市级待遇”。

宋代除了朝廷拨款外,自仁宗起还陆续赐给官学土地,称为“学田”,这一制度为后来各朝所继承,元、明、清学校都有相应的学田。学田收入除一部分用于办学和补助困难学生外,不少都成了教师福利。

古代教师还有不少工资外的正当收入,如汉代太学的教师,经常有皇帝赏赐的酒肉或实物,称为“劳赐”。

饱读诗书才有资格当老师,教得不好会被“罚米”,还有可能被流放!怪不得从古至今,人们常说“尊师重教”、“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对于“师道”颇为推崇,教师这份职业,真是“三百六十行”中的良心担当呀!

责编:谭思敏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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