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长沙晚报、掌上长沙 2018-05-17 10:01:40
房前屋后的堆物太多,为了图方便,将垃圾直接焚烧处理。4月25日,家住岳麓区天顶街道的居民许某就因这一行为被顶格处罚2000元。
起 因
4月25日早上8时30分,环保志愿者举报称,航天青工楼西侧有人露天焚烧垃圾污染环境。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调查处置。
经调查了解,被举报人许某是航天青工楼的住户,因为房前屋后堆物和垃圾较多,他聘请了3人帮助清理,为了省事,直接将清理出来的垃圾进行焚烧。执法人员当即责令其扑灭明火,并告知其行为已经涉嫌违规。
天顶街道城管执法中队负责人介绍,今年初,长沙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全面防治大气污染的通告》,其中《通告》中“十个严禁”就明确规定了严禁露天焚烧垃圾。禁止露天焚烧生活垃圾、医疗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固体废物、杂草落叶以及其他经燃烧可产生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等。
(点击图片可查看“十个严禁”全部内容)
此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当天,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许某作出罚款人民币2000元整的行政处罚决定。天顶街道相关负责人表示,后期该街道将加大巡查力度,坚决取缔辖区范围内造成大气污染的各种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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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电镀厂偷排废水
--当事人被追刑责--
在捞刀河畔偷偷开黑电镀厂,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至一条没任何防渗漏措施的渠道内,经检测废水中总锌等污染物超标37.27倍!
4月25日,开福区蓝天保卫战“三个月治标”讲评会上通报了25起控尘、控烧、控煤、控排典型案例,其中凤羽村12组非法电镀厂涉嫌污染环境案成为该区今年首例追究刑责的环境违法案件。
起 因
3月28日,开福区环保局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对藏身该区凤羽村12组民居内的黑电镀厂进行执法检查。
经初步调查核实,当事人喻某从2017年11月开始在该厂从事电镀锌业务,未建设任何污染防治设施,废水直接排至车间南侧一条无任何防渗漏措施的渠道内。执法人员对违法加工设备与原材料、加工成品实施了查封(扣押)。经检测,该电镀厂外排废水中总铁、总锌分别超过《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规定的10.5倍和37.27倍!
经营者喻某违法从事电镀锌加工业务,将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通过渗坑排放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之规定,该案被移交公安机关,嫌疑人喻某将面临刑事处罚。
责编:肖静
来源:综合长沙晚报、掌上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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