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闲置治污设施,澧县麻某被拘留并被罚款10万

  常德微环保   2018-05-17 09:48:48

★涉嫌闲置治污设施,澧县麻某被拘留并被罚款10万

因擅自闲置污染治理设施,澧县华诚环保建材有限公司负责人麻某4月13日被移送司法机关实施了5日拘留的行政处罚,该公司还同时被处罚款10万元。

2018年3月28日,省环保厅“环湖利剑”专项执法检查组在对常德澧县华诚环保建材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正常生产,但污染处理设施未正常运行。此举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第四款“严禁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之规定。

澧县环保局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依法对该公司处以罚款10万元,并将直接责任人员移送司法机关实施拘留。

文 | 刘柏林

 

责编:肖静

来源:常德微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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