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 2019-03-01 09:19:25
湖南日报2月28日讯(记者 于振宇)为了谋取一己私利,竟将130多吨化工废料非法转移丢弃在娄星区石井镇枫树村一废弃的砖厂中。2月26日,娄底市娄星区检察院依法对涉嫌污染环境罪的戴某吉、杨某民、李某娥等3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2018年12月25日,有群众举报,一车车疑似化工垃圾被倾倒在石井镇枫树村一废弃砖厂中,产生强烈的刺激性气味。接到举报后,娄底市娄星区环保分局执法人员赶到现场勘查,挖出了大量用鼓桶装的不明物质,桶上标识辨认为“吗啉基苯酚”,经环境检测站技术人员检测,确认这批垃圾废弃物属于危险化工废物,对周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损害。
为进一步查清危险废物的来源,娄星区人民检察院立即启动两法衔接机制,建议环保部门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后,迅速与环保部门、公安机关联合成立专案组,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列明提纲,引导侦查,帮助公安机关完善证据链条。
检察机关认为,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3吨以上的,属于严重污染环境。犯罪嫌疑人戴某吉、杨某民、李某娥等人共谋,将130余吨危险废物运输倾倒至枫树村掩埋,其行为已经涉嫌污染环境罪,社会危害性较大,决定对三人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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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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