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鼎城区蒋某被行拘7日!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2019-04-15 09:42:21

4月9日,常德市鼎城区公安分局作出处罚决定,对蔡家岗镇镇南居委会蒋某行政拘留7日,案由是蒋某涉嫌违反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制度。

2018年12月以来,蒋某在常德市鼎城区蔡家岗镇镇南社区居委会1组开设养殖场从事牲猪养殖经营活动。该养殖场未经环保审批,属于蒋某擅自经营,其生产经营过程产生的粪污废水没有进行有效处理,仅暂存于无防渗漏处理的粪污收集池中。通过收集池溢流口,该粪污直排外部造成环境污染。去年12月28日,鼎城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对该场进行检查后,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今年3月19日,区环保局对该场改正违法行为情况展开后督查,发现该场违法行为依然存在。

区环保局遂于4月3日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区公安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63条第2项之规定,决定对蒋某行拘7日,并移送常德市拘留所执行。

作者:黄道兵

责编:肖静

来源: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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