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 | 打好河湖管理攻坚战,主要在两个关键、三项保障

  中国水利杂志   2019-04-01 13:51:51

2019年全国水利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打好河湖管理攻坚战,这是落实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的内在要求。打好河湖管理攻坚战,要以坚持绿色发展理念为前提,抓好责任落实与措施落地两个关键,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协作机制、投入机制三项保障机制。

打好河湖管理攻坚战的重要意义

我国治水主要矛盾已经发生变化,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水利改革发展的总基调。打好河湖管理攻坚战,核心是强化河湖生态治理与河湖监管,集中力量解决一批河湖“老大难”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开展河湖生态治理,对河湖“四乱”等进行清理整治,管好“盛水的盆”,护好“盆里的水”,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是落实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的内在要求。

◇开展河湖生态治理是水利工程补短板的重要内容

经过多年建设,我国水利工程体系已相对完善,但还存在一些短板,河湖生态治理工程就是短板之一,突出表现在河湖连通不畅、河湖管理范围内物理空间占用严重、河湖水域资源开发远超其承载能力等。

因地制宜开展河湖生态治理,修复损坏的河湖生态环境,是打好河湖管理攻坚战的基础前提,也是水利工程补短板的重要内容。需要统筹谋划,针对历史遗留问题、安全隐患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推进河湖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建设,畅通江河湖泊之间的水力联系,强化江河源头等重要生态功能区的系统治理,加快生态脆弱敏感河湖、问题突出河湖的治理修复,逐步修复北方河流基本形态、扩大生态空间。通过攻坚战、补短板,形成人与河湖和谐共生的生态水利工程体系,维护河湖健康生命,为群众提供更多的优美生态环境产品。

◇强化河湖监管是水利行业强监管的突破口

为解决河湖突出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我国已经全面建立了河长制湖长制,由地方各级党政负责同志担任河长、湖长,作为河湖治理第一责任人。河长制湖长制的制度设计,有效破解了河湖乃至水利行业监管的两大瓶颈约束,即河湖治理责任主体模糊不清和监管过程中权力与责任不匹配的问题。以强化河湖监管为切入点,把促进调整人的行为、纠正人的错误行为作为河湖监管的重点,切实解决河湖监管宽、松、软的问题,是打好河湖管理攻坚战的关键环节,也是水利行业监管从“整体弱”到“全面强”的重要突破口。

以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为抓手,充分发挥省、市、县、乡30多万名河湖长的作用,按照现有制度设计,逐级传导压力,统筹推进解决当前河湖突出问题。通过攻坚战、强监管,形成高效务实的河湖监管制度体系,根治河湖管理顽疾,让干净、整洁、生态的河湖成为美丽中国的新名片。

打好河湖管理攻坚战的关键抓手

河湖管理攻坚战,是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一场硬仗。要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必须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抓好责任落实和措施落地两个关键。

◇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把河湖保护治理放在优先位置

打好河湖管理攻坚战,重点是解决河湖生态环境透支问题,必须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处理好河湖管理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做好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的顶层设计和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路径设计,促进河湖休养生息,维护河湖生态功能。保护优先、治理优先,形成有利于河湖健康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河湖治理保护要从原来改造自然的工程建设思维,转向尊重自然的生态治理思维,树立近自然修复理念,维护河流自然弯曲形态,营造深潭浅滩和泛洪漫滩交错的自然生境,还河湖以宁静、和谐、美丽。

◇抓好责任落实,强化河长湖长履职

强化各级河湖长履职尽责,协调解决河湖管理范围不清、岸线水域乱占滥用、水体黑臭等“老大难”问题,是河湖管理攻坚战取得胜利的核心内容,也是推进河长制湖长制从“有名”到“有实”的基本要求。按照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的任务要求,明确河湖管理攻坚战的责任分工和时间要求,逐级压实责任。把河湖管理攻坚战实施情况纳入河湖长年度工作考核,通过激励和问责,推进各级河湖长切实解决长期以来突出的河湖生态环境问题。

◇抓好措施落地,开展系统治理

问题在水里,根子在岸上,必须确保河湖治理和保护的各项措施落地,才能“药到病除”。在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中,一些地方采用“挂图作战”方式,在河道“四乱”清理、黑臭水体整治以及河湖生态修复等方面取得较好效果。要确保河湖管理攻坚战取得实效,就要充分发挥河长制湖长制平台作用,按照问题清单、目标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要求,组织编制和实施“一河(湖)一策”,挂图作战、销号管理,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同步推进,水域陆域同步治理,实现从“治乱”到“治病”“治根”。

河湖问题复杂多样,一些顽疾需要采用“外科手术”,一些需要辨证施治、系统治疗。对于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问题,要落实好水利部“清四乱”专项行动,集中力量整治,到2019年年底基本完成清理整治任务。对于一些系统性、累积性问题,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和江河流域系统性出发,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提出整体预案和行动方案,分类施策,重点突破,固本培元,增强江河湖泊对水的“吐纳”和“储存”能力,解决“水多、水少、水脏、水浑”等问题,化水害为水利。同时下力气做好河湖管理攻坚战的基础工作,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岸线保护和采砂管理规划编制等,加快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按照“超常规手段、超常规措施、超常规成效”要求,抓好长江岸线整治、长江干流河道采砂等具体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打好河湖管理攻坚战的机制保障

◇建立有效监管机制,强化河湖监管

河湖管理攻坚战,一方面要对黑臭河、断头河、垃圾河、养殖河、种地河等进行集中清理整治,减轻和消除过去一段时期以来区域经济快速发展对环境造成的负外部性影响,还河湖生态环境恶化的“旧账”;另一方面,要对河湖生态环境进行修复和保护,建设美丽河湖,为群众提供更多的优美生态环境产品。

这些工作的主要产出是生态效益,在当前改革发展新旧动能转换期,大多数地方开展河湖治理保护的源动力不足,短期内需要建立逐级强化监管的压力传导机制,确保相关工作尽快推进并取得实效。以河长制湖长制为抓手,建立逐级监管制度体系,对河湖水域物理空间及河湖水体进行全面监管,层层传导压力。明察与暗访相结合,主要采取暗访、“四不两直”、双随机一公开等形式,依法依规对破坏河湖的行为和河湖管理攻坚战中的不作为、慢作为行为进行通报问责;对工作推进效果显著、河湖面貌改善明显的给予激励,正向传导压力。同时还要推进河湖监管的法律法规建设,加强河湖执法,推进河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推动水政执法走向“严紧硬”。

◇建立共赢协作机制,形成治水合力

河湖问题成因复杂,涉及多部门多领域,解决河道侵占、水体污染等问题,甚至涉及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调整,一个部门一个行业难以有效解决。实践表明,治河不治岸、治城不治乡、治大不治小,投入大量资金但收效甚微,河湖水体污染等顽疾很难根治,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中,也还存在水利部门一家“独舞”的现象。

打好河湖管理攻坚战,要形成各部门及上下游、左右岸相互支持配合、协作共赢的工作机制,不能“打乱仗”,更不能互相掣肘。要充分利用河长制湖长制平台,由党政负责同志牵头,进一步建立健全部门、区域联动协作机制,统筹各部门力量,协调上下游、左右岸的关系,结合“一河(湖)一策”的编制及实施,明确河湖管理攻坚战的阶段性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各部门、各区域的责任分工及时间节点要求,树立一盘棋思想,形成治水合力,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确保河湖面貌尽快改观。

◇建立有力投入机制,明确资金渠道

河湖管理攻坚战是一场硬仗,必要的资金投入是打赢这场硬仗的重要保障。近年中央及各级地方政府加大河湖治理与生态修复的资金投入,但区域差异明显,一些地方在河湖治理资金安排上还存在“靠后排队”现象。

缺乏稳定的资金来源渠道,河湖管理攻坚战就会出现“粮草不足”现象。一方面,需要结合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重点任务,整合现有的项目资金安排,集中力量打好河湖攻坚战;另一方面,地方各级财政加大资金投入,把开展河湖治理需要的项目和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创新投融资机制,根据区域河湖自然条件,探索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的生态治水模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河湖治理。对一些江河源头区域等河湖治理保护任务重、财政支出压力大的地区,通过建立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等制度创新,加大中央和省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鼓励建立上下游之间的横向补偿机制,多渠道解决河湖治理资金难题。


责编:潘文秀

来源:中国水利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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