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商铺回报率与宣传不符,2万元定金遭拒退

记者 杨洁规   三湘都市报   2019-09-04 21:35:02


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9月4日讯(记者 杨洁规)湘潭市民陈女士向本报热线求助,称交了2万元定金购买商铺后,却发现置业顾问介绍的投资回报与实际情况不符,提出退还定金,被开发商拒绝。9月4日,三湘都市报记者陪同陈女赶到了现场。

【投诉】回报与宣传不符,要求退定金遭拒

今年7月初,在湘潭经营一家建材店的陈女士受一名老顾客的邀请,前往位于株洲芦淞区的蓝海家居装饰基地看铺面,“就是要我们去当托,完成个上门的任务。”碍于情面,陈女士和丈夫一起到了营销中心。

现场置业顾问向他们介绍了项目的优势,并称前1至5年,预计年回报率可达到7%-9%,第6至10年,收益部分按9:1分成,业主占9。“说10至12年就可以回本。”

见有如此高的回报率,陈女士心动了。7月29日下午结束营业后,夫妻俩赶到株洲交了2万元定金,并签订认购协议,认购了一处22.8平米的商铺,总价44万余元。

就在准备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陈女士发现,合同中涉及到的投资回报率与置业顾问所说的有出入,“我就是冲着他们说的回报率高才买的,如果之前看了合同就不会买了。”陈女士发现合同中有条款约定,开发商逾期交房违约金的标准是每天万分之0.1,她认为违约金标准太低,难以对开发商形成约束,便要求更改该项条款,却遭到了拒绝。

多番交涉无果的情况,陈女士向开发商申请退还定金,遭到了拒绝。


【开发商】同意全额退还2万元定金

今日上午,记者联系芦淞区庆云山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陪同陈女士找到了开发商株洲雪松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胡经理告诉记者,他们出具的收据单上写的是“定金”,按规定是没法退的,但经过一番协商,公司最终还是同意退还定金,但须扣20%费用,“我们产生了相关的成本,再就是也让他们吸取下教训。”

对于年回报率问题,胡经理解释说,在置业计划书中,她们说的都是“预计年回报率”,未向购铺市民承诺过回报率。

最终,在记者和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的协调下,开发商同意全额退还陈女士交的2万元定金。

提醒

别混淆定金和订金

“他们没有承诺,是预计年回报率,是一种营销手段或营销术语。”芦淞区庆云山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介绍说,“售后包租”、“返本销售”都是国家明令禁止的销售方式,消费者在选购商铺时一定仔细分辨,不要轻信营销人员的话术。

市场监管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订金”和“定金”虽只有一字之差,但有天壤之别。“订金”可以退,而“定金”不能退。还有一些中介或者个人,故意在房产交易的过程中通过“定金”设置陷阱。为避免损失,大家签合同一定要看清楚再签字盖章。

责编:袁欣

来源:三湘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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