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清山巨蟒峰损毁案再次警示 不守规矩须付出代价

  中国旅游报   2020-01-07 15:32:45

仅为了拍摄视频,获取网友点击量,张某明、毛某明、张某3人以电钻钻孔、打岩钉、挂绳索等破坏性方式攀爬位于世界自然遗产地三清山核心景区内的巨蟒峰,岩体损毁严重。2019年12月30日9时,江西省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公诉机关上饶市人民检察院起诉的张某明、毛某明、张某故意损毁名胜古迹案进行一审宣判:以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张某明有期徒刑一年,毛某明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张某免予刑事处罚,并对张某明、毛某明分别判处罚金十万元和五万元。9时40分,上饶中院再次开庭,对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上饶市人民检察院诉被告张某明、毛某明、张某破坏生态民事公益诉讼案进行一审宣判:判处三被告在全国性媒体上刊登公告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并连带赔偿环境资源损失费600万元,用于公共生态环境保护及修复。

三清山巨蟒峰 陈晨 摄

生态是旅游发展的底线

近年来,游客故意损坏地质遗迹的事件时有发生。2017年4月份,张某明等3人采用在岩体上用电钻钻孔、钉入岩钉串联绳索的方式,攀爬世界自然遗产、国家风景名胜区三清山三大核心景观之一“巨蟒出山”,此事件令舆论瞬间哗然,社会各界普遍认为这样的攀爬行为对巨蟒峰地质遗迹点造成了严重损坏。事隔仅一月,2017年5月底,贵州一名男子在贵州潜龙洞景区内三脚踢断了一根30厘米左右、万年形成的钟乳石。事件发生后,景区所在地松桃苗族自治县会同镇派出所对游客处以500元罚款。随后,松桃苗族自治县公安局对破坏钟乳石的游客追责,对其处以10日拘留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其客观要件为,情节不属严重即使有损毁行为,也不能构成本罪。如果不构成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只能定为不文明行为,按《风景名胜保护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至多处罚数百元,顶格仅万余元。

由于存在对“情节严重”的定验难题,在此之前,国内游客故意损坏地质遗迹点的案件,尚无一起成功判定构成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的案例。江西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旅游)特聘专家曹国新说,在之前的庭审中,张某明等3人的辩护律师分别进行了无罪辩护和轻罪辩护,控辩争议的焦点在于钉岩钉等行为是否会严重损坏岩体,以及损坏如何量化定验的问题。

在当前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重构的大背景下,针对此案,中国旅游研究院院长戴斌表示,国民有旅游的权利,但也有文明旅游的义务,如果在旅游的过程中破坏了文物或国家的自然资源,那就涉嫌违法犯罪,就要由司法部门给予相应的惩戒。对于当前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他认为,生态是旅游发展的底线,也是生命线,要用行政的手段和社会治理的手段,来促进生态文明在旅游发展当中得到坚守和传承。

      警醒世人提高环保意识

2018年8月15日,上饶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后以张某明等3人涉嫌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向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上饶市人民检察院认为,3名被告以破坏性方式攀爬巨蟒峰,破坏了珍贵的地质遗迹,仅提起刑事诉讼不足以弥补其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的损害。经呈报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批准,于2018年8月29日向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此案涉及刑事与民事公益诉讼,三清山所在省、市、县三级检察院联合参与,办案过程中,上饶市人民检察院奔走4地调查取证,经专家6次论证,经过庭前会议2次,在《检察日报》发出诉前公告,并根据专家意见,提出了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支付评估费用等诉讼请求。

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研究员张百平认为,三清山作为世界自然遗产和世界地质公园,其遗产价值、美学价值和科研价值举世无双,是不可再造的旅游资源,不可将其等同于普通的景点;而从地质构造上来说,巨蟒峰遗迹点历经3亿多年地质演化,其由风化和重力崩解作用而形成的花岗岩柱体本身较为脆弱,3名游客的行为不仅对它造成了严重破坏,他们打入的膨胀螺栓钉还会加快巨蟒峰柱体的侵蚀进程,甚至造成崩解。

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郑享华表示,世界自然遗产是全人类的共同财富,作为不可再生的珍稀自然资源性资产,应当受到法律最严格的保护。判决书中指出,被告人张某明、毛某明、张某在“巨蟒峰”上钻孔打岩钉的行为,对世界自然遗产、世界地质公园、国家重点保护的三清山风景名胜区中的核心景点“巨蟒峰”已造成严重损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故做出“被告人张某明有期徒刑一年,毛某明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对张某明、毛某明分别判处罚金十万元和五万元判决”;3名被告的行为侵害了社会公众享有的对世界自然遗产的环境权益,且在全国范围内造成了较大的影响,故3名被告应承担600万元的连带赔偿。本案的审判意在于唤起全体社会成员环境保护意识,增强保护世界自然遗产在内的各种环境资源的自觉性,警示、教育他人珍惜资源,爱护环境。

      具有鲜明导向作用

宣判当天,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号第一时间发布消息称,该案系全国首例故意损毁自然遗产和名胜古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案件的办理明确传达了保护自然遗产和名胜古迹的司法价值导向。作为该领域的首例判决,办案人员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了思考和总结,对类案办理具有参考意义,对依法保护自然生态具有鲜明的导向作用。

曹国新表示,该案件的判决结果具有重大意义,一是贯彻了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旅的原则,在法制的逻辑和框架内,研究和解决难题,在人民群众中进一步树立了相信法治、依靠法治、服从法治的信仰。二是为全国的类似案例提供判例,丰富了司法实践,提升了司法水平。三是江西作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担当先行先试责任,实践三清山作为世界自然遗产的承诺,开辟生态立法、生态司法和生态执法的新局面。因此,此次判决十分重要,将成为我国生态建设史和旅游发展史上的标志性事件。(周晨)

责编:肖静

来源:中国旅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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