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南客户端 2020-06-23 16:43:14
新湖南客户端记者 朱玉文
近两年,长沙的马路上出现了一些新鲜的骑行玩意:电动滑板车、独轮车、平衡车……这些滑行工具体积小、速度快,越来越多年轻人将它们作为代步工具。实际上,这类滑行工具不具备路权,不能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更不能驶入机动车道。
平衡车限速远超玩具限速

记者在一些网购平台看到,某款电动平衡车的产品介绍将其描述为"运动娱乐工具",并没有将其定义为玩具。不过,在其产品介绍中,将该款电动平衡车骑行者的适用年龄界定为"5至12周岁"。
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的《玩具安全第2部分:机械与物理性能》(GB6675.2)后得知,"在玩具通常坐立或站立的位置加载质量为(25±0.2)千克的负荷,测定的最大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8公里。"也就是说,如果一款"玩具"上有一名体重在25千克左右的儿童"坐着"或"站着",这款玩具的最大时速是8公里。
不过,据记者了解,目前市面上销售的大部分电动平衡车,都是按照《电动平衡车安全要求及测试方法》(GB/T34668-2017)的要求,将最高限速设定为每小时20公里,相当于电动自行车的速度,远高于玩具安全要求规定的速度限制。
一个未成年人骑行超过玩具最高限速的"娱乐工具"会造成什么后果?外科医生给出的比喻是:相当于从三层高的楼上坠落。
有标准也有监管盲区

记者查阅相关资料,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全国自动化系统与集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完成的《电动平衡车通用技术条件》(GB/T34667-2017),将电动平衡车定义为"配备有可充电的电驱动系统,以自主或人工操控模式来保持动态平衡的轮式载人移动平台。"
根据道路安全专家的观点,这项标准是按照代步工具或载人工具对电动平衡车进行技术规范,但存在没有驾驶资质要求、没有方向盘和手动刹车、行驶时速高噪音小、刹车距离普遍过大等问题。消费者在道路上使用,不仅增加了自身安全风险,也给其他驾驶员和行人带来了安全隐患。因此,目前交管部门并不认可电动平衡车是交通工具。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行人不得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目前,北京、上海、南京、广州、武汉、成都等多地已经明确禁止电动平衡车上路。电动平衡车不能作为交通工具使用,更不能在机动车道骑行。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滑行工具”只能在封闭的小区道路和室内场馆等地方使用,违者将被处以罚款20元的处罚。
不过,虽然多地明文禁止电动平衡车上路,但道路上电动平衡车穿梭的现象仍屡见不鲜。
你对平衡车上路屡禁不止如何看,请发表你的意见。
责编:谭思敏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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