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惩罚性赔偿金 助力保障食品安全

  法周视线   2021-06-03 17:17:52

用好惩罚性赔偿金 助力保障食品安全

法制周报·新湖南讯(记者 李翔 见习记者 廖悠悠 赵琪 周邵伟)在全球第三个世界食品安全日来临之际,双峰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共同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让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金变成老百姓看得到的实惠。

5月31日,虽然天气阴雨绵绵,但现场的气氛却是热闹非凡,数百名群众参与了活动。

活动现场,该院与县市场监管部门利用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金专项账户资金购置了1200件帮助控盐、控油、防蝇、称重等物品向前来参加活动的群众进行免费派送,向来往群众发放公益诉讼宣传手册和食品安全、农产品安全知识宣传单,对消费者购买并提供的蔬菜、水果进行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并当场向消费者反馈检测结果信息,确保群众吃上“放心菜、放心果”。

工作人员还来到县城大型超市开展食品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查看了超市米面粮油、蔬菜、肉类等群众生活必需品是否安全合格、食品是否过期等情况,向经营者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向顾客宣传食品安全知识。

随后,工作人员来到双峰县沙塘中心小学、石乔小学等5所农村中小学,将专门购置的7台消毒柜赠送给学校食堂。

2017年以来,双峰县人民检察院认真履行公益监督职责,并积极完善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工作机制。联合县市场监管局、县人民法院在全省率先设立了食品药品惩罚性赔偿金专项账户,解决惩罚性赔偿金由谁收取及如何使用问题。截止目前,双峰县人民检察院共提起惩罚性赔偿公益诉讼案件7件,专用账户收取惩罚性赔偿金84676元。

双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文辉表示:“我们设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金专用账户,保障了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的贯彻实施。今天,我们以这些资金为基础开展活动,实现了惩罚性赔偿金的公益使用,真正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责编:罗霞

来源:法周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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