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1-06-02 23:15:43
新湖南客户端6月2日讯( 记者 胡旻 通讯员 王丽芸) 体育消费新业态是什么? 2022年人均体育消费支出占比多少?“体育+”能为我们生活带来哪些改变? ……为推进“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建设,培育体育消费新业态,促进体育消费升级与体育产业发展,日前,长沙市体育局结合长沙实际,正式发布《长沙市推进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该方案的出台,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体育强国和健康中国建设战略部署,以消费为支点助力长沙市构建国内国外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在释放体育消费潜力、培育体育消费业态、优化体育消费环境、创新体制机制等方面推动体育消费试点先试先行,并以培育壮大各类市场主体为抓手,以丰富体育产品供给、促进体育消费为着力点,推动体育产业成为长沙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为长沙建设 “消费之都”“时尚之都”“快乐之都”“区域性国际消费中心”增添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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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建设,培育体育消费新业态,促进体育消费升级与体育产业发展,结合长沙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体育强国和健康中国建设战略部署,以消费为支点助力构建国内国外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在释放体育消费潜力、培育体育消费业态、优化体育消费环境、创新体制机制等方面推动体育消费试点先试先行,以培育壮大各类市场主体为抓手,以丰富体育产品供给、促进体育消费为着力点,推动体育产业成为长沙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为长沙建设 “消费之都”“时尚之都”“快乐之都”“区域性国际消费中心”增添新动能。
(一)体育产业不断壮大
引进一批国际国内知名品牌体育企业落户长沙,通过体育产业引导资金,培强一批长沙本土体育品牌企业;鼓励社会资本进入体育领域,形成多元投资主体竞相参与体育产业的格局。体育产业基础更加坚实,到 2022年,全市体育产业总产值逾400亿元,从业人数超10万人,助力长沙建设“区域性国际消费中心”。
(二)体育消费业态不断丰富
推进体育供给侧改革,增加和优化体育供给,促进体育消费和需求不断增长,充分发挥体育社会组织的作用,推出各类群众体育培训、参赛观赛、健身休闲等活动,刺激体育消费,促进 “体育+”融合发展,培育体育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把长沙打造成网红体育消费城市。
(三)体育消费潜力不断释放
加强体育和健康文化宣传,倡导体育健身生活方式,激发体育消费活力,不断扩大体育消费人口。大胆创新体育消费相关政策举措,因地制宜通过体育产业引导基金、体育产业风险补偿资金、税费补贴、积分奖励、消费券、体育消费节等方式刺激体育消费,促进体育消费转型升级。 2022年,全市体育消费总规模达200亿元,人均体育消费支出约占生活消费总支出的4%。
(一)夯实体育消费基础
1.培育体育消费理念。 培育广大人民群众体育消费观念,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站、手机APP等媒体平台,倡导“体育健康消费”的生活理念,鼓励各类传媒开设体育健身专栏和论坛;继续举办“全民健身日”“健身知识大奖赛”等活动,开展体育运动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活动,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实行工间操制度。每年举办1次线上线下相结合、企业让利、群众广泛参与的“体育消费节”,开展各种形式的体育消费主题活动;发挥体育明星和运动达人的示范作用,倡导每天健身1小时,创新健身活动形式,开展娱乐性、趣味性强的活动,引导消费者形成体育爱好和消费习惯。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体育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旅广电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总工会)
2.优化体育产业空间布局。 依托长沙“山、水、洲、城”一体的生态优势资源,形成以体育旅游、竞赛表演、户外运动、健身康养为核心的绿色体育产业发展空间。推进体育用品制造业、体育场地建筑业、体育生态和体育康养业等规模化、集聚化、智能化发展,重点发展体育健身休闲服务业、体育竞赛表演业、体育会展业、体育用品及相关产品销售业、智能体育产业。依托湘江、浏阳河、沩水河风光带,打造“一江两河”独具湖湘特色的体育旅游带。
(牵头单位:市体育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区县市人民政府)
3.继续扩大体育设施供给。 加大资金投入,补齐体育健身设施短板,对现有体育设施进行智慧化改造,积极推进智慧社区健身中心、二代室外健身器材等设施建设。完善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与运营体育场馆的相关政策,鼓励社会力量提供多元化体育产品与服务。充分合理利用公园绿地、城市空置场所、建筑物屋顶、地下室等“金角银边”区域,建设便民利民的健身休闲设施,加大学校、企业等单位的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力度,落实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向公众开放政策,不断拓展体育消费新空间。
(牵头单位:市体育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县市人民政府)
4.推进长株潭体育消费一体化。 理顺三地体育产业发展链条,加快推进体育产业对接协作,统筹布局重大体育设施建设,实现人才、场地、资金、信息、项目等资源的共享与整合,形成体育产业发展合力,激发区域体育消费潜力,加快推进体育消费市场一体化进程。设立长株潭体育产业人才综合培训基地,打造沿湘江健身城市群和长株潭沿湘江风光带健身圈,构建长株潭联合办赛的体制机制,形成常态化的跨区域办赛机制,大力发展新型运动休闲项目,联合旅游部门开展长株潭区域“体育+旅游”相关评选活动。
(牵头单位:市体育局,责任单位:相关市直部门、区县市人民政府)
(二)拓展体育消费市场
1.大力发展健身休闲消费。 鼓励体育健身企业品牌连锁经营,打造一批优秀体育健身企业。加快体育特色旅游景区深度开发,打造优质体育休闲旅游基地。加大跑步、自行车、登山、攀岩、水上、航空、航模、电子竞技等体育休闲项目的培育开发力度。结合长沙“夜间经济”粉圈不断扩容,打造24小时、月付制互联网健身新业态,倡导夜间运动成为时尚生活。丰富和完善全民健身活动体系,举办长沙市社区运动会,重点打造“一区县(市)一品”特色品牌活动,鼓励各街道(乡镇)、社区(村)开展特色健身休闲活动。
(牵头单位:市体育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文旅广电局、市林业局、区县市人民政府)
2.积极引导特色体育赛事消费。 培育体育竞赛表演市场,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各级各类赛事活动,建立体育、公安、卫生健康等多部门对商业性和群众性大型赛事活动“一站式”服务机制,引进与培育高水平职业球队,打造以贺龙体育中心为核心的高端体育赛事和体育活动展示平台;构建职业体育竞赛表演、品牌大赛、群众体育竞赛和民俗、民族传统体育表演并驾齐驱的竞赛表演市场格局。将长沙马拉松赛升级打造成为国际田联白金标赛事,将长沙网球公开赛打造成国内有较大影响力的业余网球赛事。
(牵头单位:市体育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区县市人民政府)
3.深入开发体育培训市场。 深化体教融合,规范体育培训主体行为,支持有资质的体育学校、体育协会、体育俱乐部等开展各类体育培训活动。大力发展体育职业教育,支持创办专业体育培训机构,开发特色体育培训项目。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和健身志愿者队伍建设,每年对5000名一线社会体育指导员进行健身技能再培训,并对准入类技能人员进行资格鉴定。大力发展运动员经纪、赛事组织、体育信息咨询等中介服务业,培育一批运作规范、信誉好、竞争力强的体育中介服务机构。
(牵头单位:市体育局、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县市人民政府)
4.持续推动体育用品消费。 积极培育体育用品产业,打造特色体育商贸街区,引导企业开展体育用品展览会、购物狂欢节、体育用品下乡、“全民健身进万家”等大规模促销活动。培育体育行业龙头企业,实施商标和品牌战略,提升产品智能化和个性化水平,提高产品附加值。打造数字体育商务平台,促进体育产品网络消费、线上线下协同发展。
(牵头单位:市体育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区县市人民政府)
(三)促进体育消费业态转型
进一步推进体育与医疗、康养、教育、旅游、文化、休闲等多业态的融合发展,积极实施 “体育+”融合发展工程,促进体育消费转型升级。
1.推进“体育+新媒体”融合发展。 推动体育产业加速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重点打造全媒体体育综合体验消费、体育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和体系。结合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建设,着力发展体育动漫游戏、体育电子竞技等新兴产业,定期举办各类电子竞技项目,推动电子娱乐与体育竞技有效结合。拓展体育+娱乐媒体形式,开发网络直播与综艺演出相结合的多元融合型体育综艺节目,把长沙打造成网红体育城市。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文旅广电局、市体育局、区县市人民政府、马栏山视频文创园管委会)
2.推进“体育+文旅”融合发展。 加强体育产业与旅游产业的深度融合,围绕重点体育品牌赛事与休闲户外项目,积极打造赛事精品游线、休闲户外运动体验游线。支持和引导有条件的旅游景区拓展体育旅游项目,鼓励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结合自身优势建设户外运动基地,依托沩山等长沙精品休闲旅游景点和乡村体育休闲旅游资源,打造马拉松、山地自行车、冰雪运动、水上运动、康养运动等特色“体育+”游线。研究出台体育旅游优惠政策,打造“吃住行游购娱”体育赛事与户外运动旅游套餐。
(牵头单位:市体育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广电局、区县市人民政府)
3.推进“体育+医养+康养”融合发展。 建立体育和卫生健康等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运动促进健康新模式。大力发展疾病预防、健康体检、健康咨询、慢病管理、运动康复等服务业态,提升体医融合服务水平。加强医疗机构、体质测试站点、社区康复健身设施建设,加大专业人员培养力度,推动形成体医融合的疾病管理和健康服务模式,推进以健康运动为支撑的国家、省级慢性病防控示范区建设。探索以“体育+森林康养”“体育+温泉康养”为主题的健身休闲康养基地。实施老年人低强度体育活动促进计划,鼓励社会力量与养老院在体育设施、老龄锻炼方式、老龄锻炼辅导员培养等方面共建共享。
(牵头单位:市体育局,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文旅广电局、市卫生健康委、区县市人民政府)
(四)推进体育消费扶持政策创新
1.加大财政金融支持。 制定体育产业扶持引导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通过财政专项资金以奖代补、基金注资、担保补贴、贷款贴息、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赛事运营等领域。鼓励金融机构开发出服务中小微体育企业的金融服务产品,支持体育类重大项目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体育企业上市和发行企业债券,探索成立长沙市体育风险补偿基金。扩大体育彩票销售规模,提高体育彩票公益金用于健身消费的比例。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体育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金融办)
2.完善体育健身消费措施。 制订刺激体育消费各类政策和措施,持续释放消费潜力。推进公共体育场馆“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改革,提高运营效益。推动市级各单项体育协会实体化改革,扶持与培育基层体育社会组织发展。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将体育健身消费作为在职、在岗职工奖励和福利措施。鼓励引导企事业单位、学校、个人购买运动伤害类保险。
(牵头单位:市体育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总工会)
3.落实体育领域惠企政策。 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关于体育领域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落实企业提供文化体育服务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征增值税。企业为获得创新性、创意性、突破性的产品进行创意设计活动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可按照税法规定进行税前加计扣除。提供体育服务的社会组织,经认定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按照税法规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鼓励社会捐赠体育事业,对企业、个人和其他社会力量向公益性体育事业的捐赠,符合税法有关规定的,可享受所得税扣除政策。企业拥有并运营管理的大型体育场馆,其用于体育活动的房产、土地,可享受有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落实疫情期间国家和省对企业的税费减免政策。
(牵头单位:市税务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体育局)
4.加强体育用地保障。 体育设施用地纳入区域国土空间规划和年度用地规划,对符合规划的“体医养”“体康养”“文体旅”重大项目、体育特色小镇项目保障用地指标;新建居住区和社区要按标准配建综合健身或运动场地。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办或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方式参与体育产业项目。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区县市人民政府)
(五)优化体育消费环境
1.规范体育市场管理。 完善体育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红黑灰名单”制度,出台联合惩戒措施;加大对体育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将相关机构及人员的信用记录依法依规纳入全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企业信息公示系统。
(牵头单位:市体育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区县市人民政府)
2.加快体育消费领域标准化体系建设。 发挥标准化对建设安全可信体育消费环境的支撑作用,加快体育消费领域标准体系建设,对全市体育生产服务行业执行体育标准化管理,以标准引领体育消费产品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
(牵头单位:市体育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区县市人民政府)
3.保障体育消费者权益。 加大体育消费者权益保障力度,加强与金融部门的合作,探索建立对体育健身场馆开设的消费者预付资金账户异常变动预警及监控机制探索全市健身消费一卡通银行卡,减少和避免体育消费纠纷,不断增加体育消费者信心。与长沙银行合作建立体育资金综合服务平台,确保消费者资金安全。
(牵头单位:市体育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府金融办、区县市人民政府)
(一)建立试点工作推进机制
按程序成立由市人民政府市长任组长,体育、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金融、统计、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长沙市推进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体育局,牵头负责处理体育消费试点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明确责任分工,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加强政策协调和工作指导,协调解决方案落实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共同推进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建设工作。
(牵头单位:市体育局,责任单位:长沙市推进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二)加强体育消费统计监测
建立健全体育消费统计数据釆集工作机制和信息发布制度,制定出台体育消费试点城市数据统计调查实施办法,建立健全长沙市体育消费数据的收集、监测、分析、发布机制,完善体育市场信息服务。开展长沙市城乡居民体育消费细分市场统计监测,整合共享有关部门的数据资源,加强对体育消费发展特征和趋势的研判,为促进体育消费提供决策依据。
(牵头单位:市体育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数据资源局、国家统计局长沙调查队)
(三)加强体育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体育产业人才培养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有计划、有重点地引进国内外体育产业各类高层次、高素质人才。加大本土专业体育人才培养力度。支持驻长高校开设体育产业专业,重点培养体育经营管理、文化创意、科研、中介等专业人才。支持退役运动员从事体育产业工作,鼓励街道、社区优先聘用体育专业人才从事群众健身指导工作。加强体育产业专家智库建设,积极推进全民健身志愿者服务。
(牵头单位:市体育局,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县市人民政府)
(四)建立工作绩效评估制度
建立试点目标任务评估制度,分解落实本方案的目标任务,强化过程监管、实时跟踪,及时分析试点工作中的成效和不足,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力争成为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建设的标杆。每年 12月底前,经省体育局向体育总局报送年度试点工作总结。
(牵头单位:市体育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区县市人民政府)
附:长沙市推进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建设重点任务责任分工 表
责编:胡旻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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