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中院发布五大毒品犯罪典型案例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1-12-29 23:05:49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12月25日讯(记者 张璇 通讯员 韩爽)12月24日,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毒品犯罪案件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2021年度毒品犯罪案件的审理情况,并公布5个典型案例。

一年来,岳阳两级法院共审理一审毒品犯罪案件440余件,判处罪犯660余人。其中判处无期徒刑、死刑(含死缓)共计18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28人。按照省高院部署,岳阳中院组织两级法院进行了5次毒品犯罪案件集中宣判,共计宣判90余案160余人。

岳阳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聂晴晓介绍,全市两级法院开展集中打击毒品犯罪专项行动,有力震慑了毒品犯罪分子,建立完善了打击毒品犯罪司法联动机制,提高了毒品犯罪案件的质量和效率,提高了群众自觉抵制毒品的意识和能力。

面对新形势下毒品犯罪呈现出来的新情况新问题,岳阳法院将加强部署推动,定期开展集中宣判打击行动,依法严惩毒品犯罪,加大对违法所得的追缴力度和财产刑的执行力度。同时充分利用网络、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多方位、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增进社会各界对禁毒工作的了解、理解和支持,提高人民群众的毒品防范意识和防控能力,营造禁毒防毒拒毒的良好氛围。

附:典型案例

一、岩某、玉某等七人贩卖、运输毒品案

案件特点:该案系境内外毒贩相勾连,涉及云南、湖南两省大宗毒品交易,涉毒数量大,涉案人员多,判处重刑的罪犯多。该案被湖南省高院2021年度打击毒品犯罪专项审判活动第2期通报作为典型案件采用。

二、余某、盛某等人贩卖、运输毒品、故意伤害案

案件特点:余某系残疾人,且身患疾病,多次因贩卖毒品被判刑后因身体原因被暂予监外执行,服刑期间,余某不思悔改,仍大肆贩卖毒品。在其贩毒期间,还以免费提供毒品的方式圈养一批为其贩卖毒品提供帮助的吸毒人员,帮其从上线处以“蚂蚁搬家”的形式购进毒品再运回。该案还因贩卖毒品引发故意伤害案。

三、邓某某贩卖、运输毒品案

案件特点:本案系通过隐秘方式跨区域运送毒品。被告人邓某某采取接力运输的方式交接毒品,反侦查意识强。该案涉及海洛因、冰毒、麻古等主要毒品种类,社会危害性大。

四、刘某某运输毒品案

案件特点:该案被告人刘某某系零口供,拒不承认实施了毒品犯罪,给案件审理带来了难度。法院通过对全案证据的综合分析,抽丝剥茧,层层论证,分析了其行为和供述的诸多不合理之处,结合现场查获大量毒品的事实,充分考量其犯罪主观明知程度和客观作用,依法作出有罪判决。一审判决后,刘某某上诉,湖南高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五、焦某贩卖毒品案

案件特点:该案被告人出资给他人,由他人前往缅甸购买毒品,涉案毒品数量大。在被告人“零口供”及求购毒品数量不明的情况下,综合全案已形成证据链的证据材料,并结合其出资及涉案毒品交易价格认定其毒品犯罪数量,参考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后,依法对被告人定罪量刑。被告人上诉后撤回上诉。

责编:吴天琦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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