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洞底镇村级纪检监察联络员助力清廉创建

  新湖南客户端   2022-04-07 17:29:02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通讯员 陈旭君

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面对村级监督力量薄弱等难题,娄星区水洞底镇纪委积极探索实行村(社区)纪检监察联络员制度,充分发挥村级纪检监察联络员一线监督的作用,将监察监督触角向村(社区)延伸,进一步推进清廉乡村创建工作。

据悉,2022年以来,水洞底镇积极开展清廉创建活动,在全镇25个村(社区)各配备了1名政治素质好、思想觉悟高、组织能力强、作风正派且群众公认的党员干部担任村级纪检监察联络员,并实行任职回避制,从是中共党员的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或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中酝酿产生,由镇纪委、基层党建办负责考察,经镇党委会研究确定。

水洞底镇明确赋予村级纪检监察联络员监督权、建议权,加强对村(社区)“两委”班子及成员、村(居)民小组组长、参与本村(社区)各类集体事务管理的有关人员和其他受委托行使公权力的人员进行监督,重点聚焦“三务”公开、村级“小微权力”、集体“三资”管理等方面的监督,让村(社区)干部做事有遵循、老百姓心里更敞亮。同时充分利用“来自村里,熟悉村里”等特点,对村(居)支两委违规的决定和村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等问题做到早发现,及时向镇纪委报告,使监督更精准、更有力、更有效。

“下一步,镇纪委将加强对他们进行党纪党规等一系列业务培训,充分发挥村级纪检监察联络员的‘前哨’作用,真正让纪检监察联络员在一线‘动’起来。”水洞底镇纪委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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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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