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县禁毒办 2022-04-26 17:09:45
新湖南客户端4月26日讯 4月21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凤凰县麻冲乡人民政府在禁种铲毒踏查工作中,发现辖区内翻身村一农户龙某在老房屋后种植罂粟200余株,派出所已依法铲除。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据了解,凤凰县严格按照“不漏掉一户、不放过一处、不留一块”的禁种铲毒工作,坚决打击毒品原植物种植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和禁种意识,同时坚持向社会公开禁种铲毒举报电话,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加大线索举报奖励力度,不断提高对非法种植活动的发现、打击能力,从源头遏制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杜绝种植毒品原植物的违法犯罪案件发生,使“种毒违法、种毒必铲、种毒必究”的法制观念深入人心,为全县禁种铲毒工作夯实了坚实基础。
警方提醒:罂粟是国家明令禁止种植的毒品原植物,不管非法种植的数量多少和目的如何都不允许,一律应予强制铲除。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十九条规定:国家对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种植实行管制。禁止非法种植罂粟、古柯植物、大麻植物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可以用于提炼加工毒品的其他原植物。禁止走私或者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发现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铲除。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发现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铲除,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坚决打击毒品原植物种植违法犯罪行为。
责编:吴东林
来源:凤凰县禁毒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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