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2-07-26 08:35:53
湖南日报7月25日讯(全媒体记者 刘奕楠 通讯员 张琛)今天,根据《关于进一步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若干措施》(湘发改就服规〔2022〕441号)文件要求和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关会议精神,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发布《关于调整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部分政策和流程的通知》(湘管发〔2022〕35号),其中明确,生育三孩的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80万元,职工家庭购买二套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60%调整至40%。据悉,该通知自2022年8月1日起实施。
最高贷款额度提升,二套房首付比例降低。《通知》指出,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从60万元提高至70万元,生育三孩的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80万元;为支持职工改善居住环境,职工家庭购买二套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60%调整至40%。
实施首套房阶段性“可提可贷”政策。《通知》明确,职工家庭在政策实施之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首套房可申请公积金贷款,也可申请购房提取,同一套房屋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房首付款。贷款办理成功后申请购房提取的,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应留足住房公积金贷款12个月的还贷金额。
首套房面积限制性要求取消。《通知》指出,购买二套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取消“首套自住房面积不得超过144平方米”的规定,即对首套房面积不再有限制性要求。
现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可立即再贷。《通知》写到,已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取消“需结清满6个月”的规定。
提高租房提取金额。《通知》还明确,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每年提取一次,由“每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近1年实际汇缴额的50%”,调整为“每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近1年的实际汇缴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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