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建厅: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工作

  湖南住建   2022-08-01 08:09:14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深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放管服”改革十条措施》已印发各地,明确最高资质由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批的建筑施工企业,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工作由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施。近期,我厅优化升级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信息系统,并已上线运行。为加强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工作,尽快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制度和公示公开制度,审查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企业,经单位分管负责人审签后,通过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信息系统报送我厅,我厅不再另行组织审查。

二、要组织有关人员加强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审查要点等业务知识学习,务必做到学懂弄通、全面掌握,加强对申报资料突出问题的研究,不断提高审查业务能力和水平。

三、要加强安管人员核查,做好申报资料和相关证书真实性查验工作;要加强对安管人员调动的管理,审批信息系统预警的安管人员调出的,应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安管人员本人到场说明合理原因方可办理。安管人员达不到最低配置要求的企业办理安管人员调出的,原则上不予办理,确需调出的,应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安管人员本人到场说明合理原因,并要求调出企业书面承诺三个月内安管人员整改到位。

四、要加强日常监管,对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给予警告,纳入信用监管,1年内不得受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的,如存在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被暂扣过安全生产许可证、因安全生产问题被记录公布企业建筑市场不良行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考评不合格等情形,各地不应受理,要求企业按重新申报程序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

责编:张云龙

来源:湖南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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