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3-04-14 15:39:19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4月14日讯(通讯员 华睿)4月11日,溆浦县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办理应由其他办案室承办的信访举报件。这是该县自4月1日推行交叉办信办案制度以来,第3件实行交叉办信办案的信访举报件。
为进一步提高信访举报和案件线索办理质效,破解熟人社会人情困局,该县探索出台《溆浦县纪委监委交叉办信办案实施办法(试行)》。《办法》规定,对疑难复杂案件、重大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领导交办的特急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重复访越级访突出的信访问题等四类信访举报件和问题线索件,实行跨部门、跨乡镇交叉办理。
《办法》实施后,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的分办单位将充分考虑承办单位当前办案任务和人员力量等实际情况,将内设办案室联系区域的上述四类信访举报件和问题线索件,经领导批准后分办给其他内设办案室承办,分管领导负责综合协调联系区域纪检监察组和乡镇纪委力量。
为进一步压实组织、领导、承办、协办四方责任,确保办理进度和质量,凡属交叉办信办案的,承办部门有权调动联系该区域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当地乡镇纪委工作力量,相关单位应当服从工作安排。承办单位在办理重复访越级访案件中,不受原承办单位调查结论影响,应进行重新调查,并独立自主开展工作,不得简单以原有报告材料及结论作为依据。同时,实行严格奖罚制度,根据规定期限内办结情况予以记分,作为该部门年终考核依据。
“实行交叉办信办案,能更加合理实现力量整合, 有效解决办案人员不足等问题。同时,交叉办信办案打破了原有区域界限,有效解决了‘熟人社会’人情困扰问题。”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将在实践中健全完善交叉办信办案制度,不断提升监督执纪执法水平,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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