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3-05-06 15:54:45
新湖南客户端5月6日讯(通讯员 赵毅)近日,长沙县河长办印发《2023年全县河湖长制“洞庭清波”常态化监督工作方案》,部署开展全县河湖长制“洞庭清波”常态化监督行动。
《方案》明确,全县河湖长制“洞庭清波”常态化监督的总体目标和主要内容,监督工作采取“常态化监督+专项监督”的方式进行。常态化监督主要是按照县纪委监委提出的“五个严查”,以长沙县2020—2022年水利资金专项审计、县级河长交办问题和河湖“清五乱”等为重点;专项监督主要是督导2022年县总河长会议披露问题的整改。
《方案》规定,监督方式采取集中督导检查、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通过调研座谈、个别访谈、实地察看、查阅资料等方式,督促各镇(街道)、县直相关成员单位全面强化河湖长制、推动涉河湖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县河长办联合县纪委监委定期对突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年底开展一次集中监督检查,对涉河湖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进行逐项验收,检查结果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常态化监督工作由县河长办牵头负责,邀请县纪委监委或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参加。
《方案》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监督措施,严守工作纪律,务求工作实效,推动问题整改要求落实落地落细,确保河湖长制常态化监督工作落到实处,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保护河湖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县河长办将加强统筹协调,坚持问题导向,通过自查整改,切实摸清工作中的缺失缺漏问题。注重自查成果运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从标本兼治上强弱项、补短板、堵漏洞,确保河湖长制各项工作稳步规范开展,形成有效有序工作机制,不断巩固深化全县河湖长制“洞庭清波”常态化监督工作成效。(来源:长沙县河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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