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溪县解放岩乡:合力化解施工合同纠纷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3-05-17 09:12:25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5月17日讯 (通讯员 顾婷)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日,泸溪县解放岩乡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合该乡派出所、司法所快速化解了一起建设施工承包合同纠纷,以法治之力为项目施工保驾护航,获得了纠纷双方当事人点赞。

“叮叮叮……”,早上10点左右,该乡派出所响起了一阵急促的电话声,值班民警连忙接起电话。

“警察同志,你们快来,我们这快打架了!”还没等值班民警开口,电话那头的报警人就开始说起了那边的情况。感受到报警人焦急的状态,民警简单的问询了情况后,便赶紧联系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司法所工作人员,一同赶往纠纷现场。

工作人员到了纠纷现场,发现这是一个施工现场,但是现场一片混乱,还听到几个人在大声嚷嚷着,“我们做了工没拿到工钱,拿不到工钱就不让你们施工……”。混乱的现场影响了项目施工的正常进行。

看到穿制服的工作人员过来,报警人员刘某和阻碍施工的张某,连忙迎上来一人一句的大致讲起了事情的始末:刘某承包的工程分前后两期施工,在张某与刘某签订一期工程的木工承包合同时,刘某口头承诺一期工程全部完工后将与张某续签二期合同,于是张某按照较低的计价标准与刘某签下了一期的承包合同。

去年12月23日,一期木工全部完工后,刘某与张某按照合同约定的计价标准核算了木工工钱,并经张某等人签字确认后进行了结算,但刘某迟迟没有续签二期合同的意思。而在施工过程中,张某等人认为之前刘某有续签二期合同的承诺,为了便于二期施工,在未征得刘某同意的情况下,就将一期与二期工程连接处多出的3根房屋主体承重柱的木工也做完了。

眼瞅着二期合同续签无望,张某认为刘某未续签二期合同,除应足额支付工钱价款外,还需再承担部分违约责任,而刘某仅同意按照签订的一期合同计价标准进行核算。双方多次协商无果而产生了这起纠纷。

在了解了事情经过后,工作人员耐心地跟双方解释说明,由于纠纷双方没有任何书面协议,口头承诺也无法考证,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履行。在工作人员的耐心协调下,张某的情绪逐渐平静下来,刘某也感受到张某的难处,同意给予张某一定的补偿款。

双方当事人接受了工作人员提出的调解方案。当天下午2点左右,双方当事人在乡人民调解委员会签下了书面协议,并现场支付了补偿款。不到4个小时,这起建设施工承包合同纠纷成功得到了化解。

责编:龚宗泽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版权作品,未经授权严禁转载。湖湘情怀,党媒立场,登录华声在线官网www.voc.com.cn或“新湖南”客户端,领先一步获取权威资讯。转载须注明来源、原标题、著作者名,不得变更核心内容。

我要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