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南客户端 2023-07-19 15:26:02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7月19日讯 (通讯员 廖文静 雷丹)“刘某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经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刘某某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近日,在靖州住建局的干部职工警示教育大会上,该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宣读了对该单位工作人员刘某某的处分决定。这是今年来,该县纪委监委结合典型案例,到各案发单位开展的第3次警示教育活动。
会上,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廖文静对违纪违法人员问题发生的原因进行了剖析,对相关处分条例进行了解读。并要求该单位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主体责任,强化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监督管理。
近年来,“一案一剖析一警示一整改”已成为县纪委监委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的规定动作。据了解,该县纪委监委针对典型案件,深入分析违纪违法事实,通过专题案件剖析,不断提升审查调查质效。此外,为强化警示教育效果,该县纪委监委坚持在案发单位开展“一警示”活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把处分决定薄薄的“一张纸”变身为警示教育浓厚的“活课堂”。
警示教育是前提,推动问题标本兼治才是关键。该县纪委监委克服“就案办案”思想,通过“一整改”推动发案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针对案件暴露出的问题分析研判发生原因、制度漏洞、薄弱环节等,及时向案发单位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或监察建议书。明确整改内容和时限,切实将单个案件的办理推动形成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同时不定期对下发建议书的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跟踪问效、督促落实。
为帮助“有错”干部向“有为”干部转变,县纪委监委还以推进“暖心行动”为契机,加强对受处分干部回访激励,严把回访精度、温度和力度,积极探索“一人一策”回访教育模式。通过座谈、家访、电话约谈等形式,全面了解因工作原因而受处分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因人施策、区别对待,让“跌倒”的干部重新站起来。
2023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共开展各类警示教育活动19场次;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8份,强化问题整改16个,完善相关制度15项;专项回访受处分党员干部39名,向组织推荐受处分已过影响期且表现优秀的人员13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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