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3-09-22 17:33:47
刘沛
蔡锷(1882-1916),原名艮寅,字松坡,湖南邵阳人。先后入湖南时务学堂、上海南洋公学就读,后留学日本陆军士官学校学习军事,与蒋百里、张孝准并称为“中国士官三杰”。清光绪三十年(1904)初毕业回国,先后在湖南、广西、云南等省教练新军。清宣统三年九月初九日(1911年10月30日),在云南领导重九起义,被推举为都督。四年后,抱病组织护国讨袁起义,“为四万万人争人格”,最终促成帝制取消,成为再造共和的“护国军神”。
这位伟大的爱国者,不仅救国民于危难,其清白廉洁亦为那个时代军人的楷模。陶菊隐在《 政海轶闻》中评价蔡锷:“民国以来,武人如松坡者,诚不多见。松坡生平,清廉罕匹。”
廉明治军,兵家典范
蔡锷在广西任职近6年之久,身兼数职,为培养新军殚精竭虑,经他掌握、使用的公款,为数甚巨,但他一毫不取。蔡锷在南宁寓所大书“澹泊明志,夙夜在公”八个字自勉,蔡锷离开广西时,所有行李仅书籍和随身衣服铺盖各一担。回到湖南老家,蔡锷将历年的积蓄300元全部交给母亲贴补家用。当了这么大的官,只有这么一点钱,在家务农的弟弟都为之哑然。
在所编《曾胡治兵语录》,对于带兵之道,蔡锷认为:“勤恕廉明,缺一不可。”“临难有不屈挠之节,临财有不沾染之廉,此威信也。”“吾侪身膺军职,非大发志愿,以救国为目的,以死为归宿,不足渡同胞于苦海,置国家于坦途。须以耿耿精忠之寸衷,献之骨岳血渊之间,毫不返顾,始能有济。果能拿定主见,百折不磨,则千灾万难,不难迎刃而解。”
黄埔军校在校门上的一副对联格外地霸气和显眼:“升官发财请走别路;贪生怕死莫入斯门。”这正是蔡锷广西陆军讲武堂“不要钱、不怕死”办学精神的延续,此时的黄埔军校教官中有大部分来自蔡锷曾经办学练兵的广西和云南,而这些教官都是蔡锷办学精神的传承者。
戒奢崇俭,廉洁成风
蔡锷担任云南都督期间,夙夜在公,呕心沥血。他凡事身体力行,励精图治,做人光明磊落,为官清廉,生活简朴,颇为世人所称道,在云南享有很高威望。朱德后来回忆说:“蔡锷督滇时,廉洁成为一时风尚”。
蔡锷的廉洁奉公出于他对国家、对人民的无限热爱,“愿以救群众幸福,不欲使贫民贫国,而非为个人之荣利”。云南军政府成立之初,百废待兴,为了解决财政困难、巩固新生的革命政权,蔡锷戒奢崇俭。他带头两次自减工资,第一次从每月600元减到120元,第二次又减到60元。一省都督的月薪与营长同级,这在那个时代是绝无仅有的。
为了纠正前清官场的奢侈浪费之风,蔡锷规定云南各级官员非星期日不请客,一席之费,不得超过五元。以身作则就是无声的命令,蔡锷整顿云南财政和社会风气的各项措施,如不准请客送礼,不准贪污受贿,惩办贪污腐败官吏等,都能雷厉风行地贯彻施行。
对于机关工作作风,蔡锷不仅规定严格的上下班制度,还尽可能改变上班聊天、浪费时间的状况。他除带头执行这一规定外,还特地在自己办公桌背后的墙上,贴了一张醒目的纸条,上书大字:“鄙人事冗,除公事外,请勿涉及闲谈。”这既是以此自励,也是对别人的劝告。民国初年,云南军政府机关及其所属单位办事效率因此而大为提高,成为这一时期“南北各省之冠”。
云南地处西南边陲,区域辽阔,加之清朝吏治腐败,地方官员贪腐成风,以致民国初年,地方官员卷款外逃之事常有发生。为了惩治腐败,防范和打击贪官携款外逃,蔡锷高度重视外逃工作,并致电中央政府,要求全国追逃。云南军政府军务司副官张继良携款潜逃,在蔡锷的努力下,北洋政府内务部随即奉令通饬相关省的都督,要求协助缉拿,各省都督又电令相关县知事“一体遵照办理”,从而在全国布下天罗地网,将张继良在原籍地家产查抄,并缉拿归案,有效打击了外逃贪官,并对云南反腐工作产生了强大震慑作用。
清廉风范,光耀千秋
蔡锷出身贫寒,作为一个贫穷的农家子弟,他从小养成了吃苦耐劳、勤俭节约的生活习惯,这为以后在为政、治军生涯中保持艰苦朴素、淡泊清廉的风范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其高风亮节的品格,廉洁自律的风范,亦为人所称道。
云南大学历史系教授李埏的父亲,曾是云南省咨议局议员。有一天,蔡锷约李埏的父亲到都督府办公楼交谈。谈话结束后,蔡锷亲自送李埏的父亲出大楼,扶下台阶,才转回办公室。在大楼外等待接见的人,见到李埏的父亲出来后问:“见到蔡都督了吗?”回答说:“刚才送我出来的,不就是蔡都督吗?怎么会没有见到呢?”问话人“啊”了一声又说:“我看他不像都督嘛,像个工友,怎么上班穿的是一件旧衣服,布鞋的后跟处也烂了。”
在北京任职期间,袁世凯为拉拢蔡锷,赠万金以祝寿,委以要职。蔡锷不为所动,清廉依旧。蒋百里在《蔡公行状略》一文中说:“身兼督办、参政、将军、办事员等差,循例得俸月可入5000元,公悉任其事而辞其俸。”也就是说蔡锷有多份兼差,虽工作照做,但薪金绝不多拿。
民国五年(1916)1月,护国战争伊始,蔡锷起兵讨袁,触怒了袁世凯,下令撤销蔡锷的一切职务,又令湖南巡按使汤芗铭查封蔡锷本籍的家产。时任宝庆知事陈继良,奉命前往查封后禀报说:“查锷本籍竟无一梁之屋,无立锥之地,其母亲寄食其乡人何氏家,实无财产可查封。”
无财产可查封的蔡锷当时虽已重病在身,但在四川前线仍坚持与士兵同艰苦。在川南纳溪战役中,“凄战经月,日眠食于风雨之中”,平均每日睡觉不到三点钟,吃的饭是一半米一半砂。正是凭着自己的一身正气,两袖清风,蔡锷赢得了崇高的威望,也感动了身边身后人。有记载说,在川南战役中,连续“五月无饷,而将士不受馈一钱,蜀人爱戴之如骨肉”。在当时,无论是位尊权重者还是年长寿高者,对这位30岁上下的年轻将军,都一概以“蔡公”称之。临终前口授遗电,其中有“锷以短命,未克尽力民国,应行薄葬”。
蔡锷去世后,还负了三四千元债,全靠政府一万多元奠仪作安葬费和养家费。历史学家李剑农在为《蔡松坡先生遗集》作序时写道:“公纪家寒素,历岁治军南省,光复之初,开府滇中且二年,未尝为身谋。盖棺后室家萧然无长物,尤是为当世军人楷模。”
(作者系邵阳市蔡锷故居管理局文保股长)
责编:廖慧文
一审:廖慧文
二审:易禹琳
三审:杨又华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我要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