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经报 2023-09-26 15:16:45
习近平总书记在2022年底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新时代建设农业强国的重要任务,人力投入、物力配置、财力保障都要转移到乡村振兴上来。”湖南省财政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扛牢财政支农强农责任,不断强化投入保障,持续优化政策措施,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不断彰显财政新担当、贡献财政新力量。
坚持把加强“三农”投入保障作为应尽之责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肩负着重要职责和使命,特别是在当前财政紧平衡形势下,既要不断巩固农业农村投入优先保障地位,又要充分发挥财政杠杆作用,在乡村振兴资源配置上推动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有机结合,实现精准“输血”、有效“造血”、通络“活血”。
近年来,湖南省持续加大“三农”投入保障,2017年至2022年农林水支出年均增长5%,持续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下一步要进一步健全乡村振兴多元投入保障机制。
用“活”增量。加大财政“三农”投入力度,推动新增政府债券资金向乡村振兴领域倾斜,土地出让收益优先支持“三农”发展,保障全省农林水支出和财政衔接资金规模只增不减。
盘“活”存量。优化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政策,推动涉农项目资金审批权限下放,集中财力办大事,实现“统得起”“放得下”“接得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规模效益和集聚效应。
激“活”变量。用好财政资金“药引子”,健全政银担合作机制,扩大农担业务覆盖面和普惠率,协调推进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用好乡村振兴产业投资基金,完善乡村金融服务体系,撬动更多资金资源“上山下乡”投入乡村振兴领域。
坚持把支持乡村产业发展作为重中之重
乡村振兴,关键是产业振兴。湖南乡村产业集聚发展态势良好,经营主体不断培育壮大,脱贫地区产业帮扶成效明显。下阶段,要瞄准建设现代化农业强省目标,明晰政策导向,突出扶持重点,不断稳定基本盘、拓宽增长面、扩大增收点,持续推动乡村产业兴旺。
聚焦粮食安全稳根基。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围绕“藏粮于地、藏粮于技”,加强耕地保护提升,推广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贷联动”模式,支持建设种业创新高地、农业科技装备制造高地,健全粮食生产者利益保障机制,促进粮食产业链深度融合,把粮食稳产保供、提质增效的根基筑得更牢。
聚焦特色产业蓄动能。突出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倾斜支持,推进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支持开发农业多种功能、挖掘乡村多元价值、推动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围绕“强龙头、补链条、兴业态、树品牌”实施千亿优势特色产业升级工程,创建一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示范区,打造一批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建设一批农业产业强镇,发展一批“湘江源”蔬菜等湘字号品牌,做足做好“土特产”文章。
聚焦联农带农促增收。支持壮大富民强县产业,做大做强农产品加工业,加快发展现代乡村服务业,着力支持乡村旅游、农产品直播直销等新业态,加快农村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带动小农户融入产业链、价值链、利益链,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让农民挑上“金扁担”。
坚持把补齐农业农村建设短板作为当务之急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既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也是普惠性、基础性的民生实事。当前,湖南省农村对标“具备现代生活条件”的要求尚有差距,要积极发挥财政资源统筹配置和综合调控功能,支持实施“五千工程”、建设“和美湘村”,着力提高乡村基础设施完备度、公共服务便利度和人居环境舒适度。
在“政策集成”上下功夫。加大资金整合和政策衔接力度,统筹运用危房改造、饮水安全保障、美丽乡村建设等财政扶持政策,保持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等的财政投入强度,着力补齐农村信息通信、农产品仓储保鲜、电商物流等突出短板。
在“城乡融合”上下功夫。推动公共服务领域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坚持重心下移、财力下沉,支持城镇供水、污水处理、垃圾清运等基础设施向周边农村延伸,推动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资源在县域内优化配置,促进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共建共享。
在“财政引导”上下功夫。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因地制宜、切实管用”的原则,开展乡村建设财政承受能力评估,既要充分保障,又不吊高胃口。完善财政扶持方式,通过以奖代补、先建后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农民投工投劳,从“要我干”向“我要干”转变。
坚持把提升资金使用绩效作为关键之举
涉农资金使用管理安全、规范、高效,是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关键举措,近年来,湖南财政持续强化财政支农资金使用监管,在全国率先出台《衔接资金及脱贫县涉农整合资金项目管理操作指南》,夯实衔接资金管理基础和制度保障。湖南省原财政扶贫资金和财政衔接资金连续7年在中央绩效考核中获得先进,累计获得中央奖励资金11.5亿元。
下阶段,要强化动态监控。充分利用预算管理一体化信息系统、财政资金动态监控平台、阳光审批平台等,实现对涉农资金的全流程监测、追溯、分析和核查。
严格财会监督。聚焦惠民惠农资金等重点开展监督,扎实推进全省惠农补贴资金重点抽查行动,三年实现所有县市区全覆盖。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深化“财审联动”改革,严肃整治各类违纪违法问题。
加强绩效评价。结合“绩效管理提升年”行动,进一步加强绩效评估及结果应用,将“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融入到涉农资金分配、使用、管理各环节,提高财政支农政策效能和资金使用效益。
坚持把完善乡村治理体系作为长久之策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和创新乡村治理,让农村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多年来,湖南推动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示范,涌现出一批乡村善治的成功模式,如宁乡市的“鹊山模式”、醴陵市的服务网格化管理模式、长沙县的土地整体流转增收“五元收益”模式等,下阶段要进一步探索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新机制和乡村全面振兴新路径。
向改革要动力。进一步围绕健全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目标,统筹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和农村综合改革试点试验,扶持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完善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政策,不断增强基层组织的自我发展和服务能力。
向管理要潜力。加强和规范乡镇财政管理、村级财务管理,统筹盘活乡村资金资源资产要素,提高乡村财政财务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确保政策和资金直达基层、落地见效。
向人才要活力。加大乡镇财政干部培训力度,三年内实现财政所长轮训全覆盖,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支持乡村干部队伍建设和乡村社会组织发展,推动乡村治理平台搭建和乡村数字治理能力提升,持续激发乡村发展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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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财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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