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好破产审判这道“必答题”——怀化中院发挥审判职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纪实

    2023-11-28 14:11:54

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 通讯员 李运  周纯华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办理破产是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化解市场风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

近年来,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制约企业破产工作的制度瓶颈问题,在破产程序和配套制度等方面大胆创新,积极探寻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有效路径,把为企业纾难解困、为群众排忧解难的思路贯彻落实到破产审判工作全过程,充分发挥破产审判在完善市场主体拯救与退出机制上的积极作用。

探索 企业 破产处置 机制  扫清破产审判体制障碍

对于一个城市而言,“烂尾楼”不仅是一种资源浪费,更会影响人们对城市发展的信心和支持,而府院联动机制就是清除“城市毒疮”的有效手段。

近年来,怀化中院始终坚持依靠党委、政府的工作原则创新工作机制,构建起由党委领导、政府牵头、部门联动、法院主导的府院联动机制以解决房地产企业破产体制障碍,做到事前精准识别、事中联动化解、事后服务保障,保障房地产企业破产工作顺利进行。

提前介入,前端治理。2016年来,该市先后成立怀化市城区房地产开发历史遗留问题处理联席会议办公室(简称市处遗办)、怀化市集中化解房地产办证信访突出问题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集中化解办),专门负责房地产行业矛盾化解和盘活工作。在债权人、债务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前提前介入,推动问题前端处置,风险超前化解。同时引导有盘活可能的房地产企业聘请具有管理人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提供庭外重组辅导,指导商业谈判,促成债务人与债权人达成共识,推进拟定重组协议,最大程度保证庭外重组向庭内重整工作的延续性,更好地发挥政府在法院审判工作之外的社会调解作用,既降低了人民法院对房地产破产企业“重整价值”的识别难度,也提高了司法重整效率。

2022年,在办理湖南某房地产公司破产重整一案中,怀化中院受理前,市处遗办已多次到该企业进行调研,并将该企业开发的“世纪花园主楼”纳入处遗项目,引导公司聘请具有管理人资质的湖南云天律师事务所进行重组辅导,促成企业与债权人达成债务清偿预案,为后续重整计划的顺利通过奠定了扎实基础,助力该企业“破茧成蝶”。

沟通协调,深化协作。该市建立起由市中院、市发改委、市国土等21个单位为成员单位的企业破产处置府院协调机制,通过召开联席会议、专题会议的方式统筹解决企业破产处置工作中的民生保障、社会稳定、财产接管、资产处置、信用修复、金融协调等问题。今年来怀化中院已累计召开企业破产处置府院协调联席会议、专题会议10余次,解决破产企业具体问题30余个,顺利审结涉房地产破产案件5件,盘活资产8.43亿元,释放土地资源面积173058.04㎡,推动实现“壹线国际”、“锦南春天”等多个楼盘“输血复活”,为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简化程序,服务保障。为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进“僵尸企业”出清,怀化中院联合怀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关于推进企业破产程序中公司登记便利化的实施意见》,推动破产程序终结企业的简易注销登记,简化营业执照、公章无法缴回或者未能接管情况的办理程序,推进股权被质押或者冻结等企业注销登记,彻底打通破产企业退出市场的“最后一公里”,按下“僵尸企业”市场化、法治化出清“快捷键”。文件出台以来,已为48家破产企业办理了注销登记,有力促进了企业优胜劣汰和市场资源优化配置。

创新破产财产处置机制 探寻破产财产处置最优解

企业破产财产处置作为破产程序的重要环节之一,能否有效地处置破产财产,最大程度地挖掘破产财产价值,不仅事关全体债权人的切身利益,也关乎整个破产程序推进效率和审理效果。为实现破产财产价值最大化,怀化法院坚持市场化、法治化、信息化导向,兼顾处置效率,多措并举处置破产财产。

建章立制,助力破产处置降本提效。怀化中院出台《关于规范破产财产变现处置问题的实施意见(试行)》,明确规定破产财产处置应以网上询价、网络拍卖为原则,最大限度降低资产处置成本,同时要求管理人在制定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时应尽可能包含无法网上询价、流拍、悔拍情形的处理内容,使破产变价方案更具灵活性,极大提高变价方案通过率及处置效率。

部门联动,协同化解破产处置障碍。为加快破产企业占用不动产等生产要素在市场中的流动,怀化中院联合市自然资源局出台《关于破产程序中处置不动产办理登记事项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明确了破产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在欠缴土地出让金的情形,不动产登记机构可按照“证缴分离”原则,先予办理不动产登记。

2023年,在办理怀化某房地产公司破产重整一案中,因土地超容问题导致阳光上东国际项目迟迟不能办理预告抵押手续,无法按照正常按揭贷款的方式进行销售,资产变现困难重重,怀化中院依托府院协调机制,多次与相关职能部门协调沟通,创新办证模式,妥善解决了资产处置难题,目前该项目已能够正常进行销售,实现多方共赢。

探索智慧破产新模式 助力破产审判提质增效

怀化中院积极推广破产案件智能辅助系统的运用,目前已完成全市两级法院破产案件系统信息全面录入,该系统通过与阿里、京东两大拍卖平台的直接对接,实现在线询价、“一键上拍”,将进一步大幅度提升资产处置效率。

该系统致力于构建破产事务“一站式”办理平台,实现债权人、管理人、法院三方主体所有破产事务全流程、全在线“一网通办”的“智慧破产”新模式。系统通过在线平台及微信小程序移动终端,全面涵盖破产申请听证、公告公示、债权申报审核、资产调查、资产询价拍卖、财产分配等破产工作流程,搭建债权人、管理人和法官之间的即时沟通模块,初步实现债权人、管理人等主体在参加和办理破产程序中“一趟都不用跑”“一分都不用花”。极大提升怀化两级法院破产案件审判质效,降低破产成本,保障破产财产价值最大化,推进破产信息全程公开。

角色赋能,实现信息公开透明。该系统通过搭建法官、破产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多角色的一体化办公系统,形成反馈及时、高效配合、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多主体远程高效互联契合破产案件特点,全面覆盖法官、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金融机构、战略投资人等多角色,在外网上进行信息交互、同步共享,实现办理破产全时空、无纸化、集约化、便利化、公开化。

动静结合,便利各方高效参与。该系统通过在线平台及微信小程序移动终端,全面涵盖破产申请听证、公告公示、债权申报审核、资产调查、资产询价拍卖、财产分配等破产工作全流程。债权人通过电脑或手机微信小程序可实时查询所有破产案件公告,并直接申报债权、提交债权申报材料、与管理人进行沟通、获知债权审核结果,便利债权人申报债权;管理人通过在线会议管理系统,实现在线签到、在线投票及统计,准确、实时反映债权人的出席、表决情况,在线召开债权人会议、在线发表意见,便利管理人与债权人参与会议;系统专门就具体案件开辟了法院与管理人互动平台,管理人可随时向法院汇报工作进度、提出问题;法官可随时查阅与回复,在法院和管理人之间建立起及时反馈、高效配合的工作机制,确保破产程序高效推进。

技术赋能,确保信息安全可靠。该系统具有会议信息、资金流程、债权信息、数据归档等存证功能,对会议基础信息、资金使用流程,债权信息申请审核通过以后生成债权信息表、对办结案件统一归档的文件自动存入司法链,确保资金申请和分配的流程安全可信,提高债权信息安全,有效避免债权分配纠纷,确保归档文件不被篡改。

责编:谭好

一审:谭好

二审:陈佳婧

三审:戴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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