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2-05 09:38:43
湖南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杨湛
11月30日下午,湖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查批准了《株洲市萍水河—渌水流域协同保护条例》。
11月30日,湖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经过表决,审查批准了《株洲市萍水河-渌水流域协同保护条例》。同一天,300公里外江西省南昌市,江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也审查批准了《萍乡市萍水河—渌水流域协同保护条例》。据了解,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修改后,全国首部跨省流域市级层面开展的协同立法,开启跨省生态保护新探索。
联手打通跨省流域“堵点”
据介绍,渌水从罗霄山脉北麓的江西杨岐山流出,一路奔西,经萍乡、醴陵、渌口,入湘江。160公里河流,流经湘赣两省,上称萍水,下叫渌水。株洲渌水流域共有饮用水地源地58处,其水质好坏,直接关系老百姓的饮用水安全。
同时,萍水河-渌水航道是湘赣两省重要的水运省际通道,连接湖南株洲市和江西萍乡市等地。近年来,两地省市两级政府就萍水河-渌水流域保护开展了系列合作,但缺乏强有力的制度约束,存在协作不畅等问题。信息不透明、不共享,执法不配合,应急不联动,成为株萍共筑绿色生态屏障的“堵点”。
开创“八同”协同立法先河
新修改的《立法法》第八十三条新增规定:“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区域协调发展的需要,可以协同制定地方性法规。”
去年7月,湘赣两省就萍水河-渌水流域保护和大气污染防治开展协同立法达成共识。今年3月,株萍两地组建跨省立法工作专班,集中对条例草案改稿17次,召开跨省专班双组长会议8次。值得一提的是,专班在全国范围内首次探索了紧密型全过程“八同”的协同立法模式。即,聚焦萍水河-渌水流域保护需要两市携手共同解决的问题,同步立项,组建跨省立法工作专班,共同调研,共同起草,形成共同的法规草案,同步审议,同步实施,同步宣传,并协同开展监督。
小快灵立法共护一江碧水
记者注意到,条例共16条,属于小快灵立法,是株洲市有立法权以来体例最小的法规。主要明确了株萍两地在萍水河-渌水流域协同保护中“为什么协同”“与谁协同”“谁来协同”“协同解决什么问题”“怎么协同”“怎么保障协同”等内容。
针对与谁协同的问题,条例首先明确是株洲市与萍乡市协同开展萍水河-渌水流域保护。
当前,湘赣两省正积极开展萍水河-渌水跨省航道建设。条例规定两地协同推动萍水河-渌水跨省航道的规划纳入国家水运发展规划,依托湘赣运河政策,提升规划层级,发挥立法对发展的引领、推动作用。
为了突出法规制度设计的有效性。条例通过建立联合巡河、联合保洁、联合监测、联合执法、联合治理5项制度,解决行政区划壁垒导致的治理难题。同时建立上一级政府主导的相邻县、相邻乡镇之间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
为了突出法规的可操作性。条例明确了联席会议协商的具体事项、召开的次数、牵头部门;规定了市级、县级河长每年开展联河巡河不少于两次,人大常委会每年协同开展监督不少于1次。明确公众对萍水河-渌水流域协同保护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市人民政府对履行协同保护职责不力的依法问责,市人大常委会对萍水河-渌水流域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监督。
“条例的出台,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将引领和推动萍水河-渌水流域高质量发展。”湖南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吴秋菊表示,湘赣两地围绕萍水河-渌水流域探索开展协同立法,将切实保障一江两岸老百姓饮用水安全,提升流域水生态系统质量,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湘赣边区域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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