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溆浦分局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增殖放流活动

周惠芝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3-12-05 15:08:43

活动现场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讯(通讯员 周惠芝)近日,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溆浦分局联合县检察院等部门在溆水河流域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增殖放流活动,督促赔偿义务人履行生态修复义务,活动共投放鱼苗5万余尾。

活动现场

此次增殖放流是企业履行生态损害赔偿义务的替代性修复方式。溆浦分局在开展的“利剑行动”中对我县某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没有采取有效的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对周边环境造成了污染。经专家评估,生态环境损害量化费用为17875元。为此,该局迅速启动生态损害赔偿工作,经沟通磋商,结合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要求,采取由企业购买鱼苗进行增殖放流的方式履行生态修复义务。活动中,参加放流的工作人员对涉事企业出资购买的鱼苗品质进行了检查,并对放流全过程进行了现场监督,同时还邀请附近居民一起参与。此次增殖放流活动强化了企业的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意识,以警示教育的形式,呼吁全社会共同保护生态环境,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筑牢思想和行为之基。

今后,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溆浦分局将继续深入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增强“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社会共识,提升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力度,加强企业和社会群众的环境保护法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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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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