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守初心 乘风破浪 奋力谱写检察队伍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浅谈基层检察院队伍建设问题及对策分析

    2023-12-20 23:58:17

蒋九久

近年来,湘潭县检察院通过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等活动,检察队伍精神风貌、工作作风不断转变,检察队伍形象不断提升。但当前在队伍建设中还存在不少问题与不足,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存在一定差距,检察公信力还有待提升。

一、全院队伍基本概况和主要工作情况

(一)提高站位,坚定信念,夯实思想基础。全院始终重视干警的思想教育,通过集中学习、党组中心组学习、专题学习、专题研讨等形式组织干警学习党章党规、党的二十大精神等。严格落实组织生活相关制度,通过德行教育、红色教育、先进典型教育和警示教育,教育干警时刻绷紧廉洁司法这根主弦,提升全体干警的政治素养。

(二)科学谋划,统筹部署,推进机构改革。坚持精简效能、服务检察、稳妥推进的改革方式,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全院按照上级规定和工作需要设置内设机构8个,并明确了工作内容、职责和权限,制定了《案件质量评查制度》《湘潭县人民检察院绩效管理考核办法》等制度,严格按照制度管人管事。

(三)强化组织,细化举措,履行党建职责。制定了党建工作年度计划,完善了部分党建工作制度,将从严管党、依规治党落到实处。积极做好党支部换届工作,扎实做好发展新党员工作。抓党建带队建促检察工作。把党建工作作为加强队伍建设、检察工作、检察改革等工作的有力抓手。加强党员干警联系服务群众,开展送法进社区、学校、乡村等活动,促进队伍强党性、提素质、转作风,充分发挥党员干警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

(四)围绕中心,服务群众,强化使命担当。在办理大、难要案上,院领导、党员干警勇挑重担。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上,主动问需企业促发展,为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检察官今年赴天易经开区法律服务站提供法律服务48次。组织参与文明劝导、社区环境卫生整治等各项创文、创卫工作560余人次。组织干警赴青山桥镇开展森林防火志愿活动100余人次。在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担当作为,选派驻村工作队长3名、41名党员进村开展双联共建,对联点乡镇、村、社区支持物资、资金20余万元。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原因剖析

全院队伍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存在的突出问题表现在:

(一)党建工作思想认识不足。对党建工作重要性思想认识不足,认为党建工作事务繁杂,对相关活动开展热情不够、学习参与积极性不高。其次是党建工作与检察工作结合不够。检察工作和党建工作联系不够紧密,使得业务部门党建工作的落实多是采取听报告、抄笔记、撰写心得体会等。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不到位。

(二)党风廉政意识有待提升。院党组在加强队伍建设特别是加强党的建设的意识上有待提升,一是政治站位不够高,在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认识上有差距。如对于干警考勤作为一般性管理问题来看待。二是主体责任落得不够实,工作抓得不到位。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上,还存在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摆位不好的问题。

(三)人员队伍结构不够合理。一是检察官与检察官助理比例不足。全院目前共有员额检察官26人,检察官助理12人,与上级检察院要求的1:1:1配备比例相差较远。二是书记员性别比例失衡。书记员性别比例结构上女性居多。目前聘用制书记员共26人,其中男性5人,女性21人。

(四)人才流失现象严重。近几年,全院不断有优秀人才流出,近5年有两名干警调出至其他检察院、1名干警调至法院、6名干警调至其他党政机关。党组在年轻干警流动问题上,原则上坚持必须满5年服务年限,同时也采取提拔任用、改善工作环境等激励措施留住人才。但受司法改革影响,在选人用人方面存在一些困难,一是干部交流任职少。二是检察官助理遴选员额检察官须有空缺职数,同时检察官助理设置了检察资格年限,导致部分年轻检察官助理的离开。

(五)检察业务能力有待提升。一是检察官助理队伍整体较年轻,检察工作经验、群众工作能力欠缺,在疑难复杂案件办理中不能独挡一面。二是信息宣传调研人员欠缺,在新媒体运用、宣传推广方面有待加强,发布数量以及原创作品、质量不高。三是书记员队伍业务水平参差不齐,目前聘用制书记员26人,仅7人为法学本科学历。

三、改进工作的措施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切实增强党建工作的严肃性、权威性,着力提升党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把党建工作有机融入检察工作中。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检察工作思路,以党建工作引领和推动检察工作的优质高效开展。

二是加强队伍管理,健全干部选拔机制。严格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大力推进干部交流和轮岗,进一步优化领导班子结构。拓宽干部成长通道,结合工作实际和干警个人特点,制定个性化培养方案,进行岗位轮换,双向交流,激发干警工作动力。围绕建立健全干部素质培养、知事识人、选拔任用、从严管理、正向激励体系,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有效管用的选人用人制度机制。

三是加强培训管理,提升干警履职能力。积极组织开展学习教育活动,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讨论、学习竞赛等形式,加大对干警的学习教育。积极组织、选派年轻干警参加上级组织的学习培训,加强同其它县市区检察院的交流学习,开拓年轻干警视野。

四是强化监督管理,树立良好政治生态。加大对干部队伍的监督管理,完善监督流程和体系。对干警工作作风、生活作风进行全面的监督管理。不定期开展纪律大检查、审务督查。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深化日常教育和警示教育,注重谈话函询质量,加强院公车使用、工作纪律、服务态度等管理,积极引导干警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意识。

作者系湘潭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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