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河湖管理典型案例丨会同县拆除渠水青朗段非法围垦河道案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3-12-21 19:58:22

近年来,湖南省持续推进河湖 “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深入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强化河湖水域岸线管控,全省河湖面貌显著改善,水生态持续向好。

2022 年,湖南省水利厅联合新湖南客户端通报了 12 期具有典型意义、情况复杂、政策性强、社会普遍关注的河湖管理典型案例,系列报道阅读量超 180 万人次,引起强烈反响,全社会关爱河湖、保护河湖的氛围逐步形成。为进一步强化典型案例宣传引导作用, 2023 年湖南省水利厅继续联合新湖南客户端精选了 10 个河湖管理典型案例,意在以案示警、以案为鉴、以案促改。第九期推出会同县拆除渠水青朗段非法围垦河道案。

湖南省河湖管理典型案例( 2023-9期)

会同县拆除渠水青朗段非法围垦河道案

编辑整理 新湖南客户端 记者 潘文秀

【基本情况】

202 1 11 月,水利部下发通知,部署在全国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并要求在 2 022 年底前完成整改。交办湖南的卫星遥感问题包含渠水会同县青朗段河道管理范围内 8处坑塘养殖疑似图斑。省河长办、怀化市河委会逐级交办,要求会同县进一步核实并于2022年5月31日前将上述问题依法整改到位。会同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会同县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积极筹措资金,克服困难,至2022年5月29日完成了非法围垦鱼塘的拆除工作,恢复了河道原有水域和行洪空间,维护了河流生态。

【整治情况】

经现场核实, 8处非法围垦鱼塘总面积54.8亩,涉及2个单位和6户移民户,自上世纪90年代开始陆续建设。 1990 10 月,朗江水电修建成并蓄水发电。 6户移民户于1992年开始陆续围垦河道,修建养殖鱼塘。原县移民局(现 县库区移民事务中心)于 2010年修建1处养殖鱼塘。兴新渔业合作社亦于2016年修建1处养殖鱼塘 。上述养殖户的养殖证均于 2018 年到期,且均未在县畜牧水产部门办理延期或新证,属非法养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三条等法律规定,该 8 处鱼塘属非法围垦河道行为。经 会同县组织专业机构进行 技术论证,以该地段代表断面河道划界高程 261.5m 计算,鱼塘阻水率达 5.4% ,对河道行洪影响大。

会同县 根据怀化市河委会《关于贯彻落实省总河长第 8 号令进一步推进妨碍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 及时召开政府常务会,对渠水会同青朗段非法围垦河道整治工作进行专题研究, 成立会同县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决定采取依法拆除和酌情补偿的原则同步推进。依据违法性质,原县移民局修建的鱼塘不予补偿,无条件拆除。对于历史上政府鼓励失地移民再就业修建的养殖鱼塘,为确保移民权益,给予适当补偿,签订补偿协议后拆除。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相关规定,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为执法主体,县水利局配合。自 5 5 日起,先后下达限期拆除通知、公告、催告书。在催告无效的情况下,执法主体下达强制拆除决定书,并于 5 26 日开始组织专业挖机队伍对河道内鱼塘围坝进行强制拆除。通过 4 天的努力,共拆除、清运围坝土石方 2.3 万立方米, 恢复了河道原有水域和行洪空间,维护了河流生态 ,整改任务全面完成。

【典型意义】

本案涉及的养殖鱼塘占用了河道行洪空间,妨碍河道行洪,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对围垦或者围占河道的禁止性规定。问题整改过程中,会同县人民政府充分考虑违法性质与问题成因,妥善处置,既保障了人民群众权益,又切实推动了问题整改,有力维护 了法律法规的严肃性, 体现了 “守护好一江碧水”的坚定 决心。

违建鱼塘整治前

违建鱼塘整治中

违建鱼塘整治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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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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