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2-25 23:06:00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12月25日讯( 通讯员 蒋小芬)“经核查,目前我组未收到关于该同志廉洁自律方面的反映或举报,也未发现该同志相关违纪问题。”近日,新田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收到县农业农村局发来征求有关同志党风廉政意见函后,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发挥日常监督职能,审查形成党风廉政意见回复。
2023年,该派驻纪检监察组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等规定,坚持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任务,坚持“严”字当头,对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等8个单位涉及干部提拔任用、职级晋升、年度考核、评优评先等进行廉政资格审查30余人(次),并出具党风廉政意见,有效杜绝干部“带病提名”“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等情况。
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过程中,该局纪检监察组围绕信访举报、诫勉谈话、问责、立案、受处分情况等重点内容进行审查。廉政“体检”结束后,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由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对审核情况签字确认,及时严谨出具廉政鉴定意见,准确回复廉政审查结果,并依据审查结果提出相应建议。
“廉政审查是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关口,也是党内监督的重要方式,要坚持做到问题不回避、错误不遮掩、责任不推卸,当好廉政审查‘守门员’。”该派驻纪检监察组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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