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南客户端·客户端 2023-12-27 21:23:53
湖南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李翔 通讯员 舒慧
随着电商行业带动快递行业迅猛发展,购物网站和承担运营的快递公司为确保交易安全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断完善投诉维权方式。有些人却利用这些维权机制偷梁换柱造假索赔进行诈骗。近日,长沙芙蓉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柳某某提起公诉。
柳某某系某快递公司员工,长期从事快递运输行业,熟悉网上购物赔偿及退款流程。“我抱着侥幸心理想赚点钱。”今年8月8日,柳某某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浏正街家中,使用其岳母的手机登录某电商平台,以6999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台黑色全新的oppo Find N2 Flip(16+512G)手机,并使用自己的微信进行代付。
收到手机后,柳某某拆开快递包裹,找到两块瓷砖与手机进行调包,将该包裹拍照发给电商平台客服,谎称未收到手机。几天后,电商平台将手机款原路退还至柳某某的微信账户,并要求承接该项快递业务的公司对这笔订单进行赔偿,快递公司向商家赔付了6999元。
柳某某如愿成功拿到退款后,将骗得的手机以5700元的价格卖给经营回收手机店铺的付某某。
“经对该寄件物品进行核查,运送过程未发现异常。将收件人的电话号码与系统匹配,发现是公司员工柳某某骗取客户的寄递物品。”8月28日,快递公司向公安机关报案。
案发后,手机已追回并发还快递公司,柳某某退赃5700元给付某某。最终,法院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判处柳某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检察官提醒】网络平台让购物变得更加智慧便捷。不管是买家还是卖家,都要增强法律意识、遵守法律规定,使用非法手段牟取利益的行为绝不可取。本案中,快递员柳某某罔顾公司和电商平台的信任掉包获利,最终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提醒快递行业要加大监管力度,设置入职门槛,加强提高员工素质培养和法律意识,以免再次发生此类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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