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2-30 00:50:10
本报讯(通讯员 刘沁 李立武)为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法院人员考核工作指引》规定。省高院加强队伍建设,对员额法官严选严管严要求,实现员额队伍的能进能出,在动态管理中促进良性运转。
湖南高院推动员额法官遴选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2023年,全省组织两次员额法官遴选,严格遴选条件、标准和程序,共遴选员额法官421名,递补员额法官121名。一批德才兼备、年富力强、业绩突出、清正廉洁的优秀人才充实到办案一线。对不能胜任法官职务的,湖南高院通过责令退出法官员额等方式,督导全省法院因违纪违法、办案业绩不达标等原因退出法官员额46名,做到应退尽退。
为充分调动全省法院现有资源,盘活员额空缺存量、因地制宜地应对人案矛盾。湖南高院制定《全省法院预留员额周转使用办法(试行)》,率先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员额周转制度,2023年使用周转员额2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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