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亮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4-02-26 14:57:44
湖南日报2月18日讯(全媒体记者 王亮)3月1日至6月30日,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将展开。记者今日从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获悉,有四项在2023年发生的税前扣除,纳税人可在汇算期间填报或补充扣除。
四项税前扣除分别是: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符合条件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扣除;符合条件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符合条件的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商业健康保险、个人养老金等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
根据《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该四项税前扣除需注意: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可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申报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复申报减除;纳税人与其配偶共同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及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的,以及与兄弟姐妹共同填报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需要与其他填报人沟通填报扣除金额,避免超过规定额度或比例填报专项附加扣除。
责编:张琪汶
一审:于淼
二审:胡宇芬
三审:李伟锋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我要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