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州“两函一通报”提升巡察监督质效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4-02-28 16:13:21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2月28日讯(通讯员 胡兰)“请认真对照2023年度巡察发现共性问题通报,深入开展自查,做到即知即改,未巡先改,深挖病灶,标本兼治……”春节刚过,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87家机关单位均收到县委巡察办开具的2024年首张责任清单。这是靖州县委巡察办推动巡察整改高质量发展的又一重要举措。

近年来,靖州用好用足巡察成果,针对每轮巡察发现的同类、同性质问题,分类梳理形成共性问题清单,以“巡察建议函+工作提示函+巡察通报”为抓手,一巡一发函,年度一通报,做深做实共性突出问题整改,持续增强巡察震慑,不断放大巡察效应,释放巡察监督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

“建议”促整治,“提醒”督方向,“通报”强震慑。靖州县委巡察办聚焦同一系统领域存在的共性突出问题,向有关职能部门制发《巡察建议函》,推动职能部门加大履职力度,强化工作举措,开展系统整治。聚焦苗头倾向、易发多发问题,以《工作提示函》的形式提醒有关单位党组织加强监督管理,完善制度机制,防范化解风险隐患。聚焦典型突出、性质严重问题,向全县各级各单位下发《巡察通报》,用身边的“反面教材”强化警示教育,督促各单位对照自查、同类同改、未巡先改,行业主管部门堵塞漏洞、深化治理、系统整改。

为防止“两函一通报”一发了之,靖州在跟踪问效上持续发力,相关责任单位对标巡察整改要求,对列出的问题、提醒的事项和提出的建议,建立台账,对账销号。县纪委监委、组织部门、巡察机构合力抓好日常监督,整改落实情况纳入清廉建设和巡察整改日常监督重要内容,采取多种方式跟进督促检查。

2023年以来,靖州县委巡察机构累计下发巡察建议函32份、工作提示函10份、巡察通报2份,开展监督检查5次,推动相关部门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打击非法捕捞、供销领域社有资产安全隐患排查等专项整治6次,建立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重点水域禁捕工作、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机制7项,有效提升巡察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责编:李夏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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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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