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4-03-29 16:26:16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3月29日讯(罗毅 舒苗)“被巡察单位开展专项治理整改成效不明显,建议按照相应的整改评估细则规定进行扣分。”近日,鹤城区委第四轮巡察整改评估会商会议上,区委巡察办主任、副主任,区纪委监委相关纪检监察室主任,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组长,各评估组组长“五方会商”,对第四轮巡察各单位整改情况开展评估讨论。
3月15日至19日,鹤城区成立4个整改评估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台账、谈话了解、实地走访等形式,全方位多层次深入开展六届区委第四轮各被巡察单位整改评估工作。为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切实对照《区委巡察整改评估办法》《巡察整改工作量化考核评估评分细则》要求开展整改评估“五方会商”。
与会人员认真对照《巡察整改工作量化考核评估评分细则》,统一评分标准,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注重实效,逐一对被巡察的黄岩旅游度假区管理处、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凉亭坳乡等8个单位进行评估会商量化评分,提出了“被巡察单位未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建议按照整改评估细则进行扣分”“平时要整合好各单位纪检力量,动态掌握情况,确保信息互通”等20余条意见,完善并细化了评估细则。
开展“五方会商”评估,是鹤城区委压实主体责任,推动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一个创新举措,努力实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的目标。通过召开巡察整改评估会商会议,打好整改“组合拳”,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走深走实,提升整改成效,不断彰显巡视巡察利剑利器作用。同时,通过后续整改,推动被巡察党组织各项工作整体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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