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衡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来了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4-04-12 18:34:20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4月12日讯(记者 唐曦 通讯员 周晓国)今天下午,《衡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召开。会上,衡阳市委常委、副市长黄立介绍《衡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有关情况,衡阳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衡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徐志毅,衡阳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衡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戴孝明,衡阳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衡阳市环境卫生事务中心主任戴胜现场回答记者提问。

记者从该发布会获悉,该《办法》于2023年12月25日正式实施。《办法》遵循“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示范引领、循序渐进”的原则,明确了政府、部门、社会各方面职责。尤其从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各个环节,分别规定了单位、家庭和个人的分类投放义务,管理责任人的管理职责,收集、运输、处置单位的行业职责,以及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

《办法》明确了源头减量制度,强调全链条分类管控。文件明确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分类标准和投放要求,规定了衡阳市生活垃圾以“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为基本分类标准,明确了管理责任人制度,以及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置管理要求和具体规定。

关于分类后的生活垃圾如何按四分类进行处置,衡阳市明确了具体处理路径,一是将可回收物由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或者资源综合利用企业采用循环利用的方式进行处置;二是将有害垃圾交由具备专业资质的运输单位运输至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三是将厨余垃圾每日清运,并采用生化技术等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四是将其他垃圾由环卫部门按现行环卫作业模式,中转、运输至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作为《办法》的主要牵头实施单位,衡阳市城管执法局负责人表示,下一阶段,将以《办法》正式施行为契机,加大宣传力度、开展督导检查,确保立法成效转化为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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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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