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远大胆尝试“计划烧除”消除火灾隐患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4-05-16 09:26:52

陈治海  骆华军

近年来,宁远县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央、省、市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部署要求,始终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坚持“预防为主,防灭一体”的工作思路。大力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整治“三抓三促”专项行动,将“季节性”防火思维定式转变为“全年防火”的工作模式,创新在全县推广以“放火”来“防火”工作机制,变被动预防为主动消除,积极消除各类森林火灾隐患,减轻了森林防灭火工作压力,保障了全县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打赢森林防火安全翻身仗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高位推动,措施有力

森林防火,不仅要严防死守,更要主动出击,防患于未然。林下茂密的杂草和枯木等可燃物是森林火灾的主要隐患,为全力清理林下可燃物,筑牢森林防火安全墙,该县有计划的对林下可燃物进行消除,确保林区安全。一是领导重视。成立由县政府分管林业的副县长任组长,林业、应急管理、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其他森防指成员单位和乡镇(街道)、国有林场分管负责人为计划烧除工作专班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森林火灾预防事务中心,由办公室具体组织、指导、协调、督促全县计划烧除工作。二是方案可行。由县林业局牵头组织应急管理、农业农村、环保等部门和乡镇(街道)、国有林场相关负责人召开计划烧除征求意见座谈会,充分听取各单位意见和建议。同时组织应急、农业农村赴周边邻县学习交流,制定了《宁远县森林防火计划烧除工作实施方案》并及时下发各单位贯彻落实。将野外用火审批权下发,60亩以下一般森林防火区用火由乡镇(街道)审批,其他野外用火由林业局审批,方案明确了实施计划区域、时间、审批程序和相关要求。三是奖补到位。在对计划烧除实施前需要燃烧区域开设5米宽的防火隔离带,对周边杂草,树木进行进行清理,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县委、县政府先后组织林业、应急、财政等部门多次会商研判,出台《宁远县森林防火计划烧除工作补充通知》,每年安排了工作经费176万元,对符合申报条件的计划烧除点进行政策奖补,每处奖补达到3000元以上。

严密组织,确保安全

为确保安全有序推动计划烧除,防止走火引发森林火灾,该县按照“申请、踏查、审批、监烧”四道程序对计划烧除工作进行全面规范。一是明确烧除范围。计划烧除主要针对距离林缘、山边200米以内的田间稻草、田埂草和林缘山边杂草、墓区集中地、历年来容易引发山火的重点区域和林区公路两侧进行清除。二是明确审批程序。一般森林防火区60亩以下的由各行政村或村民向乡镇(街道)提交申请,明确烧垦地点、面积、地类、经纬度、修砍防火线、组织人员、监督人员、现场准备情况,由乡镇(街道)安排林业技术人员到实施区域进行现场核实,确认达到烧除条件后报乡镇(街道)分管林业的负责人审核,由分管林业的负责人报乡镇(街道)行政首长审批,到县林业局和县森防指备案。60亩以上和重点森林防火区用火,由乡镇(街道)报县林业局审批,同时报县森防指和上级主管部门备案。三是规定烧除时间。计划烧除以每年1月到10月时间段为主,在秋冬季森林火险等级较低、风力较小,林农空闲时间较多,野外火源较少,视天气情况经审批后也可开展计划烧除。烧除用火时间控制在上午11时之前,避开高火险时段。四是规范实施方式。计划烧除由各乡镇(街道)组织实施,采取集中统一,分步进行。由乡镇分管林业工作的领导具体负责,烧除面积10亩以下半专业扑救队伍备勤人员不少于8人,10亩到50亩半专业扑救队伍备勤人员不少于15人,50亩至100亩半专业扑救队伍备勤人员不于少20人,100亩以上半专业扑救队伍备勤人员不少于30人。做到“前期准备、现场核实、申报审批、应急预案、防范人员、扑火机具”六个到位,采取开设防火隔离带,带状、块状点烧法和顺风点烧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烧除,并根据风向、风速变化,适时调整点烧部位和点烧速度,安排各专业扑火队伍沿火线跟进,实行安全控制点烧,做到了火在人不离、火熄人再走,确保计划烧除工作取得实效。

加大宣传,全面推行

为将计划烧除在全县全面推广,杜绝群众因野外违规用火而引发森林火灾,该县加大了“合法用火”与“违规用火”宣传力度。一是大力加强“合法用火”宣传。以森林防火宣传月“五进”宣传活动为载体,开展多形式、全方位、深层次的森林防火宣传,制作印发了《永州市森林火源管理若干规定》10万册下发至乡镇(街道)学习贯彻,让群众了解依法用火的政策法规。同时县林长办联合宣传部门统筹抓好“林长+森林防火”工作机制的宣传引导,充分发挥主流媒体正面引导功能,开展多形式、多方位、持续深入的宣传活动,积极营造社会各界共同关心、支持、参与森林防火宣传的良好氛围。二是广泛宣传“违规用火”打击处罚。县林业局联合县森防指、县森林公安局制定《关于对野外用火实行罚款和有奖举报的通告》,凡违规野外用火经查实,给予警告,对个人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并追究相关责任。同时鼓励对野外用火行为举报,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严格保密依法保障举报人、证人各项权利:凡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每起举报奖励人民币2000元。

截至目前,全县已累计安全烧除各类森林火灾隐患680处。通过开展计划烧除提前释放林区可燃物载量,最大限度地清除山坡地区、墓区集中地及危险地段的可燃物,减少火灾隐患,降低森林火险等级,为森林防灭火工作减轻压力,提供安全保障。下一步,该县将始终绷紧森林草原防火安全弦,继续抓好森林防火相关工作,加大护林防火宣传力度,不断提升居民群众防火意识,从源头上消除火灾隐患。

责编:陈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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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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