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点对点提示 拧紧巡察整改“责任阀”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4-05-29 11:16:16

近日,新晃县委巡察办结合全县干部人事调整这一实际情况,对照《对新任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履行巡察整改责任提示制度》,向15位新任单位“一把手”制发“提示函”。

“提示函”主要从强化政治担当、压实主体责任、提升标本兼治”等方面,对党组织新任主要负责人落实巡察整改责任进行提示,并将提示事项落实情况纳入县直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和清廉新晃建设考核,以持续拧紧整改“责任阀”,督促新任“一把手”把整改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做到思想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切实推动反馈意见整改“颗粒归仓”,做到“新官理旧账”,巡察整改不断档。

据悉,根据《新晃县委和县政府其他班子成员向县委报告履行巡察整改工作“一岗双责”责任情况制度(试行)》要求,在每轮巡察反馈前,县委巡察办向被巡察单位的分管或联系县领导发送《巡察工作提示函》,提示督促被巡察党组织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在巡察整改评估时,县领导需向县委报告履行巡察整改“一岗双责”责任情况。今年以来,县委巡察办共制发33份巡察整改工作提示函,保证巡察整改从一开始就在高标准要求下抓落实。

“巡察发现问题的目的在于解决问题,通过向新任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相关县领导制发‘提示函’,点对点进行提示,让其主动熟悉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情况,抓好整改工作,推动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细落实。下一步,我们将创新方式方法,推动巡察整改形成有效闭环,将巡察整改落到实处。”县委巡察办负责人表示。(龙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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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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