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4-05-29 11:20:11
“为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单位,做好‘后半篇文章’,新晃县纪委监委把督促巡察整改作为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近日,在新晃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2024年第二次会议上,新晃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汇报日常监督情况。
今年2月以来,新晃纪委监委结合新晃县委巡察机构制定出台《新晃县巡察整改监督责任部门履行监督责任情况自查制度》等文件,进一步扛牢整改监督责任,全面监督被巡察党组织落实巡察整改任务。通过列席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审核整改方案和整改情况、召开新晃纪委常委会听取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汇报情况等方式,实时掌握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严格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履行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
对照新晃县委巡察机构出台的《新晃县委巡察整改评估办法》等制度,在开展巡察整改评估时,新晃纪委监委对照履行巡察整改监督责任,对被巡察党组织是否持续推进常态化整改、是否认真办理巡察建议书、是否坚持举一反三等情况持续跟踪,并向新晃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情况。
新晃纪委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负责人介绍,他们探索建立《新晃侗族自治县纪委监委落实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实施办法》,紧盯被巡察党组织6个月集中整改期,采取“室组地”“室组”“室地”联动方式,不定期深入被巡察党组织就巡察整改工作推进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醒提示,督促整改落实,强化巡察整改监督政治责任。
据悉,2023年以来,新晃纪委监委列席指导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6次,组织召开联席会议4次,审核巡察整改方案、整改进展情况报告33份,反馈审核意见90余条,开展巡察整改评估4次,新晃县纪委常委会听取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汇报2次,对履行巡察整改不力的3个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龙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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