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对“2.27”特大网络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作出终审判决

戴燕辉 肖合建   新湖南客户端   2024-06-05 20:52:39

由长沙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侦办的“2.27”特大网络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近期,法院对该案作出终审判决,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依法判处徐某某等人3-8年不等有期徒刑。

经查,2019年,犯罪嫌疑人徐某某伙同王某某等人借用他人身份证件在苏州注册成立龙XX网络科技公司,之后在互联网上搭建玄策和IGS平台,对外宣称 会员可免费在 玄策平台 上注册会员,并 通过玄策平台关联至IGS平台开设账户,最低缴纳2000美元的保证金 获得交易资格,然后根据该平台上 提供外汇交易跟单技术服务 下单交易外汇,每月可以获利5%-15%,以此为诱饵 引诱他人加入。期间,玄策平台通过召开培训会 一对一 ”、“ 一对多 等多种辅导方式 推介、发展会员,形成不同层级代理,不同层级代理享受不同比例的动态收益,由此引诱会员发展更多的下线。经统计,该案涉及30多个省份,涉案人员数千人,涉案金额超亿元。

警方提示:

1、凡是具备“拉人头”、“缴纳门槛费”、“团队计酬”等特征的行为都是传销行为,凡传销行为都具有违法性,构成犯罪,由公安机关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刑事责任,参与传销行为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以行政处罚。

2、凡不具备依法盈利模式的行为,都不能支撑其长久发展,最终都会让参与者血本无归。

3、凡以高利为诱饵的行为,都带有欺骗性,与违法犯罪相连,最终害人害己。

4、新鲜事物、新业态都有一个发展、明了过程,投资者一定要了解其合法性,切不可偏听偏信。

责编:喻亮

一审:喻亮

二审:瞿建波

三审:瞿德潘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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