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合作关系”难掩劳动关系实质

  中国劳动保障报   2024-06-06 09:05:37

无论用人单位怎样煞费苦心地设计劳动者劳动的流程和方式,无论用人单位给劳动关系披上几件外衣,设置多么复杂的障眼法,真实的劳动关系就在那里,不会消失,不会变异

有些用人单位把算计劳动者的小算盘打得啪啪响,到头来,规避用工责任的障眼法被法律慧眼看穿,无法发挥作用

据报道,一名劳动者应聘到一家货运代理公司工作站从事配送工作。应该站要求,这名劳动者注册成个体工商户,并与平台签订项目转包协议。协议要求,该劳动者需通过平台接单,根据配送情况领取配送费用。之后,这名劳动者在配送中受伤,伤愈后返岗。然而,申请工伤时,公司却拒绝了他。他经劳动仲裁程序后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不久前,法院判决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无论用人单位怎样煞费苦心设计劳动者劳动的流程和方式,无论用人单位给劳动关系披上几件外衣、设置多么复杂的障眼法,真实的劳动关系就在那里,不会消失,不会变异。当地法院透过用人单位人为制造的个体工商户、合作关系等迷雾,看清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的实质,厘清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该案不仅具有个案维权价值,对其他用人单位尤其是新就业形态中的用人单位也有警示意义。

近年来,一些用人单位为了降低用工成本、逃避缴纳社保费等用工责任,把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分割化、模糊化、隐蔽化、复杂化。有的用人单位让劳动者同时与多个平台或企业建立一定关系。比如,某劳动者由A公司招聘,被A公司派往B公司承包的区域送餐,但穿的是C平台的配送工作服,在一定程度上接受C平台的考核管理,工资却由D公司支付。有的用人单位让劳动者在知情或不知情的情况下注册成个体工商户,劳动者成为“独立”的责任主体,与相关企业建立“平等”的“合作关系”。在新就业形态领域,这些问题比较多见。

有些用人单位把算计劳动者的小算盘打得啪啪响,到头来,规避用工责任的障眼法被法律慧眼看穿,无法发挥作用。当前,一些新业态的用工形式确实出现了新变化,但实质性的劳动关系不会变,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权利义务不会变。即便用人单位煞费苦心制作出“个体户合作关系”等外衣,也难掩劳动关系的实质。

拆穿用人单位规避用工责任的障眼法,需要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法院等凝聚共识,擦亮慧眼,提高办案能力,依事实依法支持劳动者的合理诉求,为劳动者守住维权防线。劳动监察部门、工会、行业协会等应加强对用人单位的普法宣传和监督,引导用人单位规范建立劳动关系,积极承担用工责任。一旦发现用人单位违法违规用工,就及时指出、限期整改,该处罚处罚,该曝光曝光。如此,才能倒逼用人单位守住底线,摒弃“隐蔽雇佣”等现象。

此外,劳动者也应增强维权意识,对用人单位的侵权障眼法大胆说“不”,依法合理表达诉求,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责编:曹婕妤

一审:潘文秀

二审:詹娉俏

三审:熊佳斌

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报

我要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