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教新报·新湖南客户端讯(记者 陈洁)近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向各市(州)教育考试院及有关高校印发了《湖南省 2024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实施办法》。该办法旨在进一步规范高考成绩复核程序,切实保障考生合法权益。
办法明确,成绩复核工作将严格执行教育部相关规定,秉持公平、公正、客观、准确的原则。在省高考评卷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省高考评卷工作办公室具体实施。高考成绩公布后,考生如对本人分数有异议,可在 6 月 27 日下午 17 点前申请复核,申请事项包括考生基本信息、答卷情况等多个方面,但不包括评分标准和细则的宽严问题,且考生不查看答卷。考生需持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复查申请必须本人或其父母、法定监护人提交,不可代办。
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需在 6 月 28 日上午 8 时前将申请信息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复核结果于 6 月 30 日 19:00 前通过相关平台通知考生,考生可打印“成绩复核通知单”。若考生对复核结果仍有质疑,可在 7 月 2 日下午 17 点前申请复审。该工作由省高考评卷复审组在省教育厅领导下具体实施,最终认定结论将书面通知考生本人。若复核或复审后成绩有变化,省教育考试院将按规定程序予以变更。此办法自 2024 年 6 月 3 日起实施,由湖南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这一举措将为湖南广大高考考生提供更加完善的成绩保障机制。具体通知内容如下:
各市(州)教育考试院、有关高校:
为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含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和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考)成绩复核程序,切实保障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办公厅《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教学厅〔2024〕2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制定了《湖南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配合落实并广泛宣传。湖南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实施办法第一条根据教育部《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的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湖南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含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和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考)成绩复核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相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客观、准确的原则。第三条成绩复核工作在省高考评卷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省高考评卷工作办公室具体实施。第四条在高考成绩公布之后,考生如对本人分数有异议,可以申请复核高考成绩的准确性。第五条 申请复核的事项包括考生基本信息、是否为考生本人答卷(答题卡)、扫描图像是否清晰完整、是否有漏评、漏阅等;小题得分是否漏统、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给考生的成绩一致;选择性考试再选科目等级赋分转换是否正确等方面。成绩复核不重新评阅试卷,评分标准、评分细则的宽严问题不在复核范围之内。考生不查看答卷。第六条申请复核成绩的考生须于6月27日下午17点前(逾期不予受理,未申请查分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查分)持本人成绩复核申请表(式样见附表1)、准考证到报考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办理(应届毕业生也可在当时报名参加高考的报名点办理)。复查申请只能由本人(或考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提交,不可代办。第七条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须于6月28日上午8时前,将申请复核成绩考生的信息通过“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报省教育考试院。省高考评卷工作办公室组织人员进行复核,复核结果于6月30日19:00前通过“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 和“潇湘高考”APP通知考生本人。考生可通过系统打印“成绩复核通知单”(式样见附表2)。第八条考生对复核结果仍提出质疑的,须于7月2日下午17点前(逾期不予受理)持本人“成绩复核通知单”、准考证到报考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办理复审。只有申请过复核成绩的考生才能申请办理复审。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须于7月3日上午8时前,将申请复审的考生信息报省教育考试院。第九条成绩复审工作在省教育厅的领导下,由省高考评卷复审组具体实施。复审组组织复审后,做出最终认定结论,认定结论由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书面通知考生本人。第十条如果复核或复审后的考生成绩有变化,由省教育考试院按规定程序予以变更。第十一条本办法自2024年6月3日起实施,由湖南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2.湖南省2024年高考成绩复核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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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科教新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