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重提升战略协调效益

  解放军报   2024-06-07 15:19:46

战略协调作为一种高层次的战略互动及组织调控活动,根本功能是有效调控军事领域内部诸要素之间以及与外部环境之间的关系,妥善处理相关矛盾和问题,使不同部门、领域、力量密切配合、步调一致地完成战略任务。实践表明,积极有效的战略协调能够推动军事领域各项工作协调有序发展。随着现代军事领域要素多元性、体系复杂性、内外联动性不断加深,对战略协调提出越来越高的要求。为此,应把握战略协调的基本特性和运行机理,努力提升战略协调效益。

始终着眼战略全局利益。战略协调所涉事务关乎国防和军队建设、军事斗争的全局利益,其作用发挥影响广泛而深远。应始终着眼战略全局利益,准确把握军事战略目标要求,始终围绕总的战略意图通盘协调、整体统筹。要把握好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全局层面的协调应统筹兼顾好军事领域各个部分之间的关系,充分考虑各部门各单位的需求关切与供给能力;局部层面的协调应服从于全局利益,各项协调计划与协调动作应围绕大局筹划展开,为实现统一的战略目标服务。

善于抓住重点关节矛盾。战略协调涉及对象关系、内容事项、环节程序多元复杂,如果面面俱到、事无巨细,将带来协调上的无序与拖沓。因此,应把战略协调的关注焦点放在那些具有决定性意义或者矛盾最为突出的部分。把握好战略协调的主次轻重,对于国防和军队建设、军事斗争中的重大事项或主要矛盾问题应予以重点协调。把握好战略协调的时机窗口,特别是在战略计划制订、战略形势出现重大调整、战略阶段转换等枢纽环节,应抓住时机及时进行协调。把握好战略协调的先后缓急,对于起领头牵总作用或时效紧急的事项,应率先进行协调。

明确协调目标指向要求。战略协调着眼于解决特定矛盾问题,需要有较为明确的目标指向和具体要求,这是各方达成协调共识、统筹协调动作的前提基础。现实中,各战略行为体因任务分工、面临矛盾以及主观认知等方面差异,往往有着各自不同的协调诉求。对此,战略协调应在深入调研、整体把握的基础上,明确协调的总体意图和预期目标,搞清需要解决哪些矛盾问题,确保协调有的放矢;明确协调的主要内容事项,掌握各方的协调关切,合理确定需要哪些对象参与协调以及构建何种协调关系;明确协调的主要指向和基本标准,确保协调的统一性和精确性;明确协调的纪律要求,针对协调任务分工,确定各方协调职责义务,防止自行其是、推诿扯皮。

按需灵活采取协调方式。战略协调的内容事项综合复杂、对象关系较为多元、环境条件变化频繁,需要根据协调事项和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协调方式。比如,对于国防和军队建设、军事斗争的全局性事务,宜采用综合协调方式,由相关部门共同会商诸如宏观性政策、综合性规划等重大问题。对于专项任务或重要活动,宜采用专项协调方式,由相关职能部门就计划制订、任务分工、配合支援等问题进行专门协商。对于一些具体事项或要解决的特定问题,宜采用事项协调方式,由涉及部门和单位就具体事项或问题进行针对性协调。对于上级明确或战略任务要求的诸如时间、数量、比例、效果等较为精细的问题,宜采用指标协调方式,重点就如何达成相关指标进行相对聚焦和细致的协调。

保持战略协调连贯性。在战略活动运筹实施中,一些新矛盾新问题会随着战略形势发展演变而不断出现,这要求战略协调应贯穿于战略活动的始终。首先,做好预先性协调。在战略活动起步阶段,围绕最重要的事项与问题进行周密预想、充分协商,形成全面系统的协调构想,发挥统揽定向的作用。其次,做好连续性协调。在战略活动实施阶段,持续跟踪掌握协调计划执行落实情况,对重要复杂或协调效果不好的事项应反复进行协调,对协调中出现的偏差、梗阻或其他困难矛盾进行有效调整和积极干预,确保战略活动有序发展。再次,做好临机性协调。当战略形势发生紧急变化或出现突发性情况,要及时进行临机协调,快速解决矛盾问题。

把握战略协调灵活性。在战略活动运筹实施中,协调与控制既紧密相关又存在区别,控制更为强调指令性、服从性,而协调则更多体现平等性、互利性,这种特性要求战略协调应是灵活的而不是机械的。在协调关系上,无论是组织方、牵头方还是参与方,在协调中均应居于平等地位,不能以控制代替协调,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方的积极性、能动性。在协调尺度上,应给予各方较为充分的沟通协商空间,能够针对具体事项问题进行反复磋商,防止因缺乏弹性影响协调效果。在协调方式上,要把综合协调与专项协调、集中协调与分散协调、计划协调与临机协调有机结合,提高整体成效。在协调手段上,应注重灵活便利,采取会议协商、文电协调、指挥员直接协调等多种手段,提高协调效率。

健全完善相关政策机制。完善相关政策规定,确保组织战略协调有法可依、有规可循;搭建战略协调平台,构建形成跨部门、跨领域、跨层级的多元协调关系;规范战略协调程序,按照提出协调需求、制定协调方案、组织协调会商、实施协调动作的基本程序,规范有序地组织战略协调;督导战略协调落实,密切跟踪掌握协调事项落实情况和具体成效,及时进行反馈和调整;涵养战略协调文化,强化团结协作意识,形成一方提出协调需求、其余各方积极配合的良好局面。(胡世跃

责编:姜河

一审:姜河

二审:张马良

三审:熊佳斌

来源:解放军报

我要问